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长以衣赐其父。
钱主告长纵盗。
——尽敬事亲,居致其乐,永锡尔类,将为色难。
刘也无良,敛怨为德。
杀牲之养,犹曰不仁;窃人之财,谁谓其孝?动生悔吝,行乏义方,惟彼循良,是称邑长。
饮冰壶以从政,播清风而成俗。
用既戒恶,观过知仁。
将顺彩衣之欢,以原丹笔之罪。
虽聚蒲恶子,难以法宽;而偃草小人,或期化理。
谅从权而适道,岂抚俗以随时?钱主薄言,诚称纵盗;宰君善政,可谓胜残。
于予何诛,将子无怒。
这份草拟的判决意见,案情写的非常的简单,根本没有引用相关证据和刑律法条,通篇都是点评,而且引用了多个典故名言,有的用典和引用的古人文章很生僻,他根本不知道,所以看得一头雾水。
他学法制史知道,唐朝时候的判词,流行的是一种骈体文,非常注意用典,几乎每句都有典,用词的华丽、古雅,讲究对仗,也就是说,更多注意的是判词的文学性。
但是,这样一来,对案件本身的叙述,事情的认定,证据的分析,法条的诠释,由于这种文风的限制,都不能详细地进行叙述了。
结果就是判词很优美,但是抓不到要点,搞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判,甚至对案情本身都叙述不全。
这种做法很快就显示出了它的严重缺陷,所以到了唐朝中后期,便已经出现了散判,也就是不讲究文体对仗,注重了对事情和法律的分析,语言也尽可能的通俗易懂。
到了五代十国特别是宋朝之后,骈体文的判词已经彻底放弃,而都是散判了。
现在还算是初唐向中唐过渡期,已经出现了这样改革的苗头,萧家鼎决定自己将这种改革提前,率先改变这种做法,这是在审案子,不是在做文章,应该一切以查清案情,准确定罪量刑为原则。
萧家鼎并没有急着向县令提出自己的想法,他想集中一些问题一并提出更好,所以继续翻看草拟的判词。
其中有一份是民事侵权的,两个村民的牛马在野外放牧时,牛马打起架来了,结果牛用牛角捅死了那匹马,马的主人要求赔偿马的卖价损失。
牛的主人说是牛马私自相斗,他当时不在场不知道,又不是他故意放牛去顶那马的,不同意赔偿。
康县令已经签发的这份判词的判决结果是,让马的主人先卖掉马肉,然后扣除这卖马肉的钱之后,与马的售价间的差额,由牛的主人赔偿。
也就是所为的“减价”
,即减少的损失。
萧家鼎看完立即发现,这个生效案子判决,按照唐朝法律明显是错误的!
当然,这个判决如果放在现代,是完全符合侵权行为法的规定的,因为动物致人损失民法规定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即使动物的主人没有过错,也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这个损失限于直接损失。
可是,放在唐朝,这种判决就不对了,《永徽律》有明文规定:“诸犬自杀、伤他人畜产者,犬主偿其减价。
馀畜自相杀、伤者,偿减价之半。”
也就是说,如果是一家的动物攻击另一家的动物,致其死伤的,要全额赔偿实际损失,即扣除剩余价值之后的部分,也就是所谓“减价”
,但如果是两家的动物相互厮打,造成其中一家动物死伤的,只赔偿损失的一半。
这一点跟现代民法有很大的不同。
(大雁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好友为了一个男人将她从山崖推下,本以为自己因此命丧黄泉。谁知,她竟遇见了一头恶蛟。而且,这恶蛟竟然能够口吐人言。吓坏了她的小心脏。只是,恶蛟不都是凶恶的么?为什么暖心到这种地步?让他往东他不往西,让他暖床他竟一副撩人姿态,对着她勾勾手指哎呀,受不鸟了,鼻血狂喷啦那头蛟龙竟然这么卑鄙,使用这样阴险狡诈的手段来诱惑她。她从,还是不从?...
楚风,因QJ貌美动人的大嫂未遂而被逐出了家族,一次意外,他发现在自己被驱逐的背后,竟然隐藏着一桩惊天大阴谋...
五年前,叶天擎沦落街头,乞讨为生,是她给了他活下去的信念五年后,叶天擎得神医真传,强势归来,发誓要给她整个天下!...
万晴,现代里活脱脱的剽悍猛女一枚,居然在晴空万里的一天遇上了史上难得一遇的穿越!!!从此,剽悍猛女变成了一枚娇香小女子,你问我为啥?谁叫家有硬汉猛夫呢娘子这种粗活以后我来就好小女子闻言,把揍得鼻青脸肿的小流氓直接扔在了地上娘子你是不是又忘了为夫说过,粗活我来干就好?幽怨的声音响起呵呵看了看对面的劫匪,尴尬的把手中的大刀放下...
作者欧系渣渣浩的经典小说带妹升级的正确方式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带着妹子让妹子升级?不不不,带着妹子让妹子打架,自己升级。躺赢,他不香吗?...
轮回追女路漫漫,时间倒退不能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