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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降服狼群(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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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清晨的太阳徐徐升起,斜照在宁静的峡谷里。

将一行人的背影拉的细长,队伍里一个娇小的女孩伸出手挡住迎面照射的阳光。

眯着眼想要看清山谷里的模样。

这时一个庞大的身影将阳光挡住,为女孩腾出空间眺望。

“喂,你挡住我了。”

安妮郁闷的喊道。

“阿利斯塔,你伤势还未痊愈。

就留在这里休息吧。”

杨凌云看着阿利斯塔用胶布和绳子勉强系上的半截牛角,忍不住劝道。

“我要保护小姐。

阿利斯塔永不后退。”

牛头战士仰着头颅展示着锋利的牛角说道。

“既然这样,我们按目标行事。

我们先杀过去引出新的狼王,之后我和安妮同时召唤出召唤兽,提伯斯和牛头战士一起保护众人。

我与金角和银角去斩杀新狼王,之后你们退守峡谷出口,不让一只野狼跑回去。

我们关门打狼。”

杨凌云将计划再说一遍,这是昨晚黄飞的建议。

先斩杀新狼王,让狼群陷入混乱之后,把守出口,分批斩杀。

这样能够最有效的降低风险和提高效率。

杨凌云对此表示十分赞同。

要知道他救出安妮等人,也是通过降服双头血狼王,趁狼群争夺狼王位置引发混乱后突围。

事实证明这个擒贼先擒王的效果很不错。

本来黄飞还有一个提议,就是原来的双头血狼王没死。

并且还进化成了雷电血翅双头狼。

只要金角和银角一现身,大多数的野狼都会不战而降。

再率领狼群去攻击四周的魂兽,根本不用费一兵一卒就能利用这些狼群为己所用,坐享魂晶。

杨凌云思考后觉得魂兽不比人类拥有超高智慧和人类的社会特性。

再有就是金角和银角已经进化,与之前的模样和气息都完全不同。

狼群是十分排斥异类的,并不一定是强者为尊。

否则魂兽真就如人类一般成为杂居聚居的社会了。

小的依附大的,弱的依附强的。

不过杨凌云在与金角和银角沟通的时候,发现这附近十几公里外还有一片锋喙鸟的聚集野怪。

数量同样有上千,比狼群的实力要小很多。

如果能够率领狼群去攻击这群锋喙鸟怪,到时候双方各有死伤。

还不用杨凌云等人费力,冒着风险去与数量庞大的狼群战斗。

同时,金角和银角毕竟与狼群相处多年,也是有了些感情。

虽然从血缘上已经与狼群没有太大的关系,但却依然让金角和银角介怀。

“如果到时候狼群有变,真的能够归顺,那我们就按另一套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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