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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事实胜于雄辩,顾承风最近脑子和身体一闲下来,他就在想,他是不是身体出毛病了?他正当壮年,精力充沛,身体正常,可意识怎么就萎了?这,会不会是先兆?
就为这事,他已经郁郁寡欢了好几天,经林默这么一提醒,顾承风忍不住击掌赞叹:“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
他激动的真想找个人拥抱一下,可眼皮子底下只有林默一个,最后只好伸手在她的脸蛋上用力捏了捏:“你怎么不早说,害得我这几天吃饭都不香。”
吃饭都不香,这还真不假,顾承风就差没去医院做个检查了。
顾承风因为激动,手上并没有刻意控制力度,捏的林默脸蛋生疼,她忍不住叫了起来,举起手对着正掐她脸的手狠狠打了一下:“你吃不下饭,掐我|干嘛?”
她是想要他的这种惩罚,可这也太疼了吧。
顾承风松开手,看着林默半边红红的脸,又俏皮又可爱,头一回地对着林默笑着说话:“就是你烦得让我吃不下饭,不掐你掐谁?”
林默这个人本身就有点自卑,经过那两年对人世间的世态炎凉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她不是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讨人嫌、令人厌,顾承风这句话恰恰戳到了她心底里最怕的事上。
她是真怕顾承风嫌她烦,所以她在顾承风的面前总是想改变一下重生前那种苦情样,她已经很努力了,可还是被人说了烦。
林默愣愣地看着仍咧着嘴笑的顾承风,今天一个早上所有的兴奋和雀跃,此时全化做一团无色无味的气,被顾承风的“冷水”
泼的无影无踪。
顾承风低头依次解开毛衣的扣子,反手从后脱下,他本来是要把衣服挂到衣柜前的挂架上的,可看到林默愣愣地还站呆在原地,便随手向她抛了过去。
林默本能地接住,用询问的眼光看向顾承风。
顾承风用眼神告诉林默把衣服该挂哪儿:“挂好了就出去等。”
他要换衣服,没道理她站在这儿参观吧。
林默走出储衣室,伸出双手的食指,抵住两边嘴角用力向上推了推、又推了推,她得把笑脸重新堆到脸上才行啊。
不一会儿,顾承风换了件Burberry藏蓝色的中款风衣从储衣室走出来,风姿卓雅、丰神飘洒,十足的英伦绅士范儿。
林默的手正放在双|唇边,一抬眼差点没把她的眼刺瞎,他,穿的这么帅气是要去约会吗?
诚然,顾承风平常穿西服的样子也很帅气有型,但今天的味道,别具一格。
顾承风是被林默刚刚那句“没把我当女人”
弄的心情超乎一般的好,他走向床头柜时,路过林默的时候忍不住抬手又去捏了捏她另一边的脸蛋:“干嘛这个表情?”
“什么表情?”
林默有些不满,不过这次倒是没捏疼她。
“一幅小媳妇的神情。”
顾承风本来想说“怨妇”
这个词来着,但想想称林默为“妇”
似乎不合适,话到嘴边这才又改口成了“小媳妇”
。
小媳妇?
林默眼珠子向上一翻,她是小媳妇这得拜谁所赐?没尝过爱的甜蜜,没感受过被求婚的激动,婚纱就更别提了,别说穿了,就是摸一下都没摸过,这就已然被沦入已婚妇女的行列。
想起这些,林默觉得苦极了,可顾承风却拿来取笑她。
这口气怎能咽下?反正林默是咽不下去了。
顾承风这会儿已将手表戴到腕上,拿起了他的手包往门外走,林默见状,慌忙从地上抓起她的手机和包包,紧紧跟在顾承风的身后。
他收拾的规规整整不是去约会就是去抠妹仔,说她小媳妇,那她这个小媳妇就去做他的电灯泡。
电灯泡谁不会做?毫无技术含量。
两人双双一起走下楼梯、一起换鞋、一起坐进电梯到了车库,又一起坐着顾承风的车开了出去。
这一路,顾承风估计不下七、八次用疑惑和莫明其妙的眼光看向林默,林默她只当没看见,一幅泰然处之的模样一路跟在顾承风的身后。
车子开出小区,很快到了附近的公交站台,顾承风把车靠边停下,看林默还老老实实地坐在车上没动,提醒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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