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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简直——太棒了!
!
达米安扭过头,逼迫自己不去看艾尔维斯兴奋的星星眼,也努力注意让自己的嘴角翘起的弧度不要太过分。
毕竟那样和他现在双手抱胸站在蝙蝠电脑前的可靠形象不太搭,他应该显得更稳重一点,毕竟他是要照顾猫猫的人。
“我的估计不会出错,父亲至少还需要三个小时才会赶回庄园,蠢……咳,陶德也是一样。”
达米安说道,“你还有什么要做的事吗?我们短时间应该不会再回来了。”
艾尔维斯想了想,他还真有。
在离开韦恩庄园之前,他要先彻底参观一下蝙蝠洞。
这个集最先进的科技和最实用的设计与一身的蝙蝠洞是他的学习对象,他发誓以后一定要给杰森、达米安和自己各建一个。
现在正是学习的好机会。
他隐约记得自己当猫的时候在蝙蝠电脑上俯瞰过整个洞穴,但是那只是惊鸿一瞥,他还没完全参观过这个哥谭著名旅游景点。
身为‘热情好客’的洞穴未来主人,达米安当仁不让地接下了导游的职责,带着艾尔维斯在整间洞穴里参观了起来。
他们走过了十分具有纪念意义的机械恐龙和大硬币,艾尔维斯一边走一边赞叹,时不时还在笔记本上记下什么。
然后,他们就一起发现了隐藏在战衣展示柜后面的战衣展示柜。
上面的密码对6岁就能黑进北美防空联合司令部的达米安来说颇有些小儿科,大概是蝙蝠侠自己也没想到有人会发现这个小小的机关,还十分好奇地打开了它吧。
展示柜徐徐打开,前排属于蝙蝠侠和罗宾的战衣错开位置,为后面露出来的展示柜腾开展示的空间。
只见里面放着七件蝙蝠战衣,从左到右依次是赤橙黄绿蓝白彩虹色。
闪耀得像奇迹x暖,温暖的像彩x小马,是所有人都不会相信能出现在蝙蝠洞的可怕颜色。
达米安&艾尔维斯:……
“……这是什么鬼?我们这算是发现了蝙蝠侠不为人知的小癖好吗?”
艾尔维斯发现自己真的很难把目光从最后那件彩虹色的战衣上移开。
而达米安则突然咬牙切齿起来。
在来到哥谭之前,他当然仔细调查过蝙蝠侠和罗宾的过往。
最后那套五彩斑斓的闪耀战衣他见过……在10年前某个哥谭的三流小报的角落里。
无数人辟谣说蝙蝠侠从来不曾穿过这样奇怪的衣服,那张照片一定是被人p的或者是对蝙蝠侠怀有恶意的人伪装的。
只有他通过当年的种种蛛丝马迹发现了真相——蝙蝠侠是真的穿过七彩战衣。
目的是为了保护迪克。
当时还身为罗宾的迪克在放学回家路上见义勇为救下了一位议员,但他不小心弄伤了手臂。
那时他没有来得及戴多米诺面具,还被路边的记者拍了下来,最后哥谭首富养子见义勇为被弄伤了手臂这件事还被哥谭电视台报道了出去。
可惜罗宾养伤期间哥谭发生了一起不大不小的案件,蝙蝠侠必须要带着罗宾去协助调查。
为了方便罗宾暗中行动,并且也为了避免别人通过罗宾受伤的手臂推测出他的身份,蝙蝠侠于是换上了这身特别引人注目的装扮,还故意混在游行的人群中吸引视线。
艾尔维斯从达米安的沉默中了解了事实的真相,于是他十分认真地提出建议:“要不然我们把这些战衣全都偷走吧!”
达米安:“……算了。”
他要这么多五彩斑斓的蝙蝠战衣干什么,这东西也就只有那只花里胡哨的罗宾鸟用得上。
他还知道当初布鲁斯并没有准备训练迪克成为罗宾,是迪克自己偷偷跑到蝙蝠洞里还用布鲁斯战衣的边角料为自己打造了初代罗宾战衣。
“说不定蝙蝠侠很早以前就喜欢彩虹小马的战衣呢?他只是为了方便在夜间行动,没办法穿出来。”
艾尔维斯天马行空地猜测,“怪不得他让罗宾穿的那么花里胡哨……等等,罗宾在黑夜里那么显眼,难道不容易成为靶子吗?”
达米安冷不丁想起哥谭论坛上的地狱笑话。
有人猜测蝙蝠侠把自己打扮得像暗夜蝙蝠是为了防止有人枪击他。
所以他把罗宾打扮得五彩斑斓目的也很明显,为了防止有人枪击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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