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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穿猩红长袍的僧(第3页)

那真是一段极富戏剧性和浪漫气息的传说。

初新摇摇头,继续往前走去。

无论这三个人来意如何,初新都觉得没有那么简单。

他是一名剑客,剑是简单的,剑法是简单的,所以他喜欢简单的事物,也就不愿意存有过于复杂的念头。

理由也很简单,复杂的念头会减慢出剑的速度。

这是洛阳城最繁华的街道,但是再繁华的街道也终会有个头尾。

初新已经到了这条长街的尽头。

他看到了石砌的城墙,巨大的城门,城外是大大小小的矮房子,那都是奴隶的住所,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依然保有着古老的奴隶制度,即使他们已经成了中原的主人。

奴隶的一生都在忙碌,或者在做农活,或者在战争最前线的最前排,或者在交配,生下的儿女成为新的奴隶。

人被这样分成了三六九等,世世代代分成了三六九等,初新觉得并不公平,他从小就觉得这不公平,但他只能把这念头放在心里,和谁都不曾提起过。

甚至有时他也在想,如果把所有人的钱财物产全都堆在一块儿,然后再平分给每个人,是不是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可他很快又放弃了这样愚蠢的念头。

他怀疑即使真的实现了普遍的平均,不用几年的时间,人还是会被分成三六九等。

矮房子挨得很近,相互之间隔了一排茂密的灌木,灌木的枝桠交错,但是总体来看还是由根部向上向外长开去的。

如果有个人坐在灌木前,真是像极了千手的观音,初新这么想着。

突然,他的瞳孔急剧收缩,胃部也突然翻滚。

初新扶着矮墙,开始呕吐。

他看到灌木的树枝间藏着个坐着的人,那些枝干长在周围,就像是干瘪苍老的手。

绝不会是鲜活的手,因为坐着的人已经失去了生命,他的头已经消失不见了。

切口很平整,这意味着凶器很锋利,作案者的出手很快。

得出这些结论的时候,初新的胃里连酸水都没剩下几滴。

数日之后,洛阳城里又陆陆续续找到了不少受害者,他们的头被割下,单看身体难以辨明身份。

初新虽然很讨厌尸体,却还是每一处都去看了。

他仿佛是天生爱凑热闹的。

无头的案子很多,尤其在人多的城市,但这种案子多是没有头绪,而非头颅。

初新感觉自己的头也快没了。

他本来就是个思绪活络的人,遇事总会仔细想上一遍,而且所有枝蔓都不会放过,他的老师因此觉得他不适合学剑。

现在枝蔓已多到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快炸了。

城东,万顺王府。

元欢正握着酒杯,酒杯中盛着酒。

杯是夜光杯,酒是葡萄酒,葡萄产自西域的一处盆地,那处盆地有时很冷,有时很热,都能让人丧命。

可这样的地方产出的葡萄却是天下一绝。

“万顺”

是他的伯父孝文帝给元欢的封号,寓“万事顺意”

之义。

自那以后,元欢事事都很顺利。

他人生中的苦难,如果那叫苦难的话,都是他自找的。

他七岁时曾拜托仆人把自己的新衣服分给奴隶的子女,他只穿小一号的旧衣服;在十三岁时,因为失手打碎了孝文帝生前喜爱的夜明珠,他恳请鲜卑第一力士儿鹿用鞭子抽打自己;十七岁的他主动要求戍边十年,做起了最不起眼的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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