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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在那年的盛夏相恋,同一年冬天就分手了。
直到如今,我依然无法爱上别人。
有人用「刻骨铭心」这句话形容爱情。
在骨头上雕刻,腐蚀到心脏,只有强酸或利刃之类恐怖的东西吧!
难道爱情也是这样?
有些事,一辈子试过一次就够了。
有些人,爱过一次就够了。
该怎么形容黎少白这个人呢?很多人会用「优秀」形容他。
「优秀」这个词是很广义的,可以随任何人主观的感觉加以定义。
长相俊美是一种优秀,头脑发达是另一种优秀,善于处世手腕灵活,或者拥有高超的技能也是优秀。
虽然理论上每个人都可能持有不同的观点和感受,但实际上,「社会」并不像动物园那样住了几百种动物,而是只由一种被称作人类的动物所构成,因此大多数人的感觉都十分相似,对于甚么是优秀也有近似的定义。
黎少白是符合这种定义的优秀人种。
我认识他很久了。
有一回我试着追溯自己「最早的记忆」,想起来的不是爸爸妈妈,而是「小白」,是我和小白在幼稚园抢玩具的记忆。
也许是因为从幼稚园一直到高中毕业都是同班同学,算得上最标准的「青梅竹马」,因此他从没把我当女孩子对待。
也不能这么说吧?毕竟也有青梅竹马长大后就结婚的。
但我从小到大从未有过嫁给他的念头,一次都没有。
恋爱或结婚这种事我也曾想过,在我的少女头脑中编织着不可告人的白马王子的幻想。
然而幻想中白马王子的身体完全无法和黎少白的头接在一起,就像在四合院的农家墙上掛一幅莫内的画,怎么看都觉得突兀。
不过在旁人的眼中,我和黎少白站在一起一点也不突兀。
高中毕业那年,他身高一八七,我一七五。
女孩子长到一七五可不多,无论站在哪儿都显得突兀,除非站在他身边。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一度「以为」他是我的男朋友,因为大家都这么说。
那年纪的我还太不清楚男生女生的分别,只觉得他是男生,又是好朋友,所以就是男朋友囉!
直到国中二年级我才有了性觉醒。
在我还不知道「同性恋」这个词的时候,就已经明白自己是同性恋者了。
而让我有自知之明的人也是黎少白。
上高中之后我们经常一块儿泡妞,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不计其数。
然而以成功率来说,我是难以望其项背的,所以严格说起来我们不是一起泡妞,而是他泡妞,我打下手。
黎少白的优秀,在他泡妞时格外醒目。
他似乎天生就有让女孩子快乐的能力。
身材高大的他,很清楚身高的优势和劣势,他知道甚么时候该表现出男子气概和高人一等的优越感,甚么时候该隐藏身高,只用柔美圆润的嗓音融化对方的心防。
即使不说话,一双温柔深邃的大眼睛也能让女孩子脸红心跳。
我看多了,我是他泡妞进化史的见证人。
黎少白的妈妈是法国人,有着一模一样的大眼睛,每次去他家我都不敢直视她的双眼。
每年春节我都会去他家拜年。
据说他们黎家在广东是超级望族,在台湾的亲戚也有几百人,过年的时候聚在一起十分壮观,一大群广东人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和超级宏亮的嗓门聊天,听在耳里简直就像吵架,连放鞭炮都盖不过他们的声音。
餐桌上永远有人不停上菜,吃饱的就移动到偏厅打麻将,然后换另一批人上桌继续吃,继续上菜。
在鼎沸的人群中我不用花一秒鐘就能找到黎妈妈的位置,一个美丽而孤立的法国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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