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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的时候,张启鹤都在讲他在天都峰发生的趣事,然而言语之间都在向南宫雪暗述天都峰多好多好。
意思再明显不过,就是想让南宫雪不要去天山宗了,加入天都峰也很不错。
“天都峰有什么了不起的!
穷酸破烂地一个!
小爷正眼都瞧不上!”
少年不屑的嘟囔了一句。
他说的的确不错,在南海名门大派中,天都峰恐怕是最穷的一个门派。
这个门派收徒有个讲究,那就是目不识丁者不要,口歪嘴斜者不收,收的徒弟基本都是文采风流,才华横溢的读书人。
这些书生和古代酸儒一个德行,讲究君子远庖厨,对铜臭之物也是不屑一顾。
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也正是这个原因,天都峰的弟子不是闭门修炼就是吟诗作对,整个门派一个会挣钱的弟子都没有,导致整个门派经济不景气。
这一句话声音虽小,正巧被南宫雪听在耳里。
她一鞭子就抽在少年身上:“关你什么事!
好好拉你的车!
不许在说话,学牛叫!
快点!”
说着又是一鞭子抽了过去。
“哞……小娘皮……哞……你别落我手上……哞……我非打烂你的屁股……哞……”
拉车的牲口早就从大黄牛变成了少年,此时他正咬着牙,满头大汗的拉着车,一天都没吃饭,累的都快虚脱了。
这算是一个惩罚!
南宫雪觉得他若是真的被带到天都峰跟定难逃一死,这个人只是被利益熏心,其实心地并不坏,小小惩戒一下便可。
于是向张启鹤替他求情。
南宫雪主动开口求情,张启鹤自然不会不给情面。
他说:“死罪难免,活罪难逃。
我就罚你拉着我们走,直到南宫小姐满意为止。”
于是他从艳阳高照拉到夜幕降临,而且还是滴水未沾的情况下,简直比牲口还牲口。
“咯咯咯……还嘴硬!
使劲点!
一整天才走了这么一点路!
天都黑了!
快点!
咯咯咯……”
南宫雪笑得特别开心,看到这个欺负过自己的混蛋受苦,她心里就莫名的舒爽。
天色越发黑暗,已经无法再继续前进。
几个人找了一处还算干净的地方当做歇脚地。
篝火烈烈燃烧,不时发出噼噼啪啪的炸裂声。
火焰的温度给几个人带了些温暖,光亮为给几人带来不少安定。
不得不说张启鹤很有君子风范,言行举止都儒雅。
他对南宫雪的照顾很是细心,经常去询问她是否饿了渴了,甚至亲自为南宫雪在草地上铺了地毯。
他的这些举动无疑令南宫雪对他好感剧增,心想这张启鹤果真是一个谦谦君子,而且对待女孩子非常温柔体贴,这可让她有点心如鹿撞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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