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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吓得差点从床上滚下去。
“摇滚乐手——滚!”
当初,究竟是谁说的这么一句话?
作者有话要说:之所以会断更,是因为我今天水痘第二天……
可是我是大人了啊!
我现在就是身上、脸上被一千根针刺着,那酸爽……
这样的我还来更新,是真爱无疑了。
ua~晚安!
丑媳妇总得见公婆。
啊,这样的比喻好像有什么不对。
我是想说,我还是得和黎梓楠面对面一次的。
或许还不止一次,毕竟她对我,啊不,对何星楚穷追不舍。
我起码得搞清楚穷追不舍的原因。
是爱吗?就算是爱,我也不会败下阵来。
谁的爱会少了?
在我们约好的日子到来之前,她就到访了我的店。
她绝对是故意的,她也要来起我的底。
可是,她在起我的底之前,就已经把我摸透不少了,不然她怎么知道我在哪里工作呢?比何星楚还要年长一岁的她,说话张弛有度的她,看上去居然清新得吓人。
这天她穿了很高档的拼色格子双面你羊绒大衣,落肩宽松的款式,内衬了意见细绒的v领毛衣,露出纤细的脖颈,精心打理的中长发刚好修饰着那完美的脖颈。
五官不算出众,但很显嫩,典型的微笑唇,无论是妆容,还是衣着,都是暖调的。
“太漂亮了。”
她一进门便是夸,选用最简单直接的语言,“这个款式真的,高档又时尚,你真有品味。”
“谢谢你。”
我站在人台旁边整理着衣服,说。
“但你人更漂亮。”
她眼睛不带眨地笑着说道,同时向我伸出了右手,“我想我不用自我介绍你已经知道我是谁了。”
我只好伸手握着了这双柔柔的素手。
“我们能去吃个午饭吗?”
她冲我这样说,同时侧了侧脸,对我老板裂出了个请求的微笑。
老板自然是做了个“请便”
的手势。
于是,我便莫名其妙地走出了店铺,走向附近的西餐厅。
她分明开了车来,但为了方便我,自然地选择了附近一家气氛很好的店。
明明已经约好了,但仍要在我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出现,是怕我在约定前一晚会想好了太多措辞吗?而在获得了我的约定许可后才到访,是确保了我不会给她脸色看吧。
她这人,是念过心理学还是怎的?
到店里落座后,迅速地下好单,我们品尝着各自的饮品,沉默了好一阵。
脱去外套的她真瘦,隐在发丝里的长线型耳环闪着珍珠般的微光,29岁的姑娘,我记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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