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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世欧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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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之新教徒
喀尔文
同时新教运动之影响渐及于他国。
其在法国有喀尔文(Calvin),其能力与路得同,而其智力则远在路得之上。
因惧政府之抑制,遁入瑞士;先往巴塞尔(Basel)城,继又遁入日内瓦(Geneva)城,遂家焉。
时一五四〇年也。
该城方脱离萨伏衣(Savoy)公国而独立,遂付喀尔文以改革市政之权。
喀尔文编订宪法,设立政府,将宗教政治冶于一炉。
付管理教会之权于“长老”
(Presbyters),故喀尔文派之新教有“长老会派”
之名。
法国之新教乃喀尔文派,而非路得派。
苏格兰亦然。
法国之新教徒
法国王法兰西斯第一及其子亨利第二(一五四七年至一五五九年)屡有虐杀新教徒之举。
然新教徒日增月盛,而以中流社会及贵族居多。
故法国之新教徒不仅为宗教上之信徒,亦且为政治上之朋党。
至十六世纪末造,势力甚盛,能以武力抵抗政府。
亨利第二之长子法兰西斯第二在位不过一年,其次子查理第九(一五六〇年至一五七四年)以十龄之童入承大统,母后喀德邻(CatherinedeMedici)居摄。
喀德邻圣巴托罗缪节日之虐杀
母后喀德邻居摄之始本欲以调和新旧教徒为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