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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简直等不及长大。
我说过:“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
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
越是性急,越觉得日子太长。
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
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有时候又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
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
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生的遗憾。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黯红的薄棉袍,
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
—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
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学毕业后跟着母亲过。
我母亲提出了很公允的办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
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
我到香港去读大学,
后来得了两个奖学金,为我母亲省下了一点钱,觉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随心所欲做了些
衣服,至今也还沉溺其中。
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
与“和谐”
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
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
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
绿越是只推扳一点点,看了越使人不安。
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
可是太直率的对
照。
大红大绿,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味。
中国人从前也注重明朗的对照。
有两句儿歌:
“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
《金瓶梅》里,家人媳妇宁蕙莲穿着大红袄,借了
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与她做裙子。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
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
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
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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