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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未染也不逗她,揭开手边的蒸笼盖,取出那两屉烧麦,夹出两只盛在小碟子里,放在李苦儿面前的台子上,后低声道:“金丝烧麦,帮我尝尝味道。”
“啊?”
李苦儿眉毛一抖惊讶极了,看看同在屋子里的许妈和张大,两人都没有注意到这边。
真的只是试吃么?一试就试两个会不会多了点?再看向何未染,她勾了勾嘴角,朝李苦儿一抬下巴,用口型道:“吃吧。”
自己则已经开始切馄饨皮了。
李苦儿在乔王府干了五年,也往后厨跑了五年,还从没得过这般好的待遇,一时真有点受宠若惊。
这可是王爷王妃的早饭,用料考究,烹制精细,还有大块大块的虾肉……李苦儿这都个把月没吃上肉了,王府下人的菜向来素得可以给和尚当斋饭,就是偶尔加几个荤菜,凭她的小体格小身板也抢不着一口,回了家自己做晚饭,就更别提了,哪舍得买肉啊,就是买了做了还怕把附近的恶狗招来堵门口呢。
李苦儿端起碟子,拿着筷子,颤巍巍夹起一个金丝烧麦。
这金丝烧麦圆鼓鼓的,个儿比街上卖的可大多了,纤薄的面皮蒸过之后成了半透明的颜色,透出被紧紧包裹的粉红色虾肉,虾肉上头还铺着煎蛋丝,也便是名字里金丝的来源。
张开嘴一口下去,咸淡适宜,鲜香可口,面皮并不干涩,虾肉也新鲜爽滑,细嚼之下,才发现馅儿里还混了荸荠末,清脆爽口,还有一种甘甜的清香,着实美味。
李苦儿可以保证,这是她这几年来吃过最好的一顿早饭。
待她吃完,何未染已经取了张大花了大力气剁好的肉馅儿给许妈,叫她包馄饨,自己则一边调高汤。
一炷香之后,高汤馄饨和小米粥皆已出锅,玉米面馒头也出笼了,何未染洗净擦干了手,叫了阿初她们四个来,将备好的早食端去王爷的饭厅,早上的活儿也总算结束了。
外头还在继续准备下人的早食,一元和二筒劈完柴便去帮张妈的忙,小曲分完了配粥小菜,终于有空来招呼李苦儿。
见她似乎已与何未染聊过了,也不多作介绍,在她二人面前,自动自觉地从桌子下拿出秤杆,又进屋拿了账本笔墨来,称了那些青菜,算了价钱折给李苦儿。
何未染也没事,便瞧了瞧李苦儿带来的菜。
别说,新鲜干净,大小均匀,叶嫩却茂密,一看便是主人家用心种植出来的东西。
“青菜不错,这些,就按每斤多一文算吧。”
小曲一愣,这事儿以前倒没有先例,但一想现在这后厨横竖是这位姐姐说的算,也便重新记账,加了四文钱给李苦儿。
李苦儿见小曲那一脸坏笑,好像在说抱了大树便宜你了,鼻子一皱对小曲骄傲地哼了一声,尔后朝何未染道了谢,拔腿便去扫院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饿了。
顺便说一句,上一章的栀子酥,真的没人感觉出我的本意,是说栀子酥的馅儿会随人心的变化而变化,而不是个人手气问题么?其实我的意思是,张妈是个黑心鬼,苦儿是个白软甜啊~山水饭(一)冷在三九,热在中伏。
这年的晒伏节之后,方方过了两天,便迅速进入了将要长达二十日的中伏。
尤其是现在这段儿,中伏过半,暑热已达到了顶峰。
烈日炙烤大地,大地又炙烤人的脚心。
李苦儿穿着布鞋走在街上,直觉得脚下烫得很,鞋底都要被烧穿了。
她不自主微微踮起了脚趾头,快步往菜市街赶去。
今天要买一些芹菜种子,下午就泡上水催芽,过几天种下地,待得初冬便能采收了。
李苦儿早已偷偷查过,今年种芹菜的农户寥寥无几,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知了趴在树上叫得欢畅,却听得人疲惫心烦,李苦儿赶到菜市街的时候,果然也是一副惨淡的景象。
天太热了,又是刚过正午,街上买菜的人三三两两,路边挑担来的商贩吃了午食,正是困乏的时候,别说吆喝,能端正坐着已是难得。
李苦儿走了大半条街,才找到一家有卖芹菜种子的,摊主大叔从前不曾见过,或许是新迁来这清水镇的,但他满口都是这种子好,个儿大饱满,特别容易活。
李苦儿半信半疑,本还想再来个货比三家,那摊主又说要回去吃饭了,不买就改明儿再来。
李苦儿估摸着后面应不会有了,大热天的也懒得再跑明天这一趟,再看这芹菜种子,的确饱满,便问摊主买了五文钱。
低头包好了种子揣进怀里,忽觉左肩一沉,她吓了一跳,左转又右转,才发现身后站了个人,是何未染。
“啊,何姑娘!”
在这里碰到何未染,李苦儿觉得十分意外,又或者是喜出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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