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一定会努力的!
将来,我一定会成为最厉害的机甲操控首席!”
【作者有话说】
木木交友记:
今天认识了一个新的雄虫朋友,叫诺兰,是一个很有主见和梦想的雄虫呢。
唔,怎么感觉自己好像真的变老了(沧桑)。
第四十四章
因为拯救一个小雌虫,林斯和诺兰成为了朋友。
诺兰很喜欢林斯,虽然他没有看直播的习惯,但经常能在论坛里刷到关于林斯的帖子,内容都是大同小异,抛开一些乌七八糟的言论,多数都是赞叹林斯强大的精神安抚能力,以及林斯本虫温柔体贴的性格和那张既可爱又漂亮的脸。
美好的事物总是让虫心驰神往,对于精神力安抚可以说是一窍不通的诺兰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个雄虫,并且非常敬佩他在众虫的质疑声里仍然能坚守自己的决定和梦想。
林斯也很喜欢诺兰这个正值青春的少年虫,从诺兰的一言一行中不难看出他的教养很好,但那种骨子里的矜贵感又不显傲慢,反而谦逊有礼。
而且,想到那天诺兰衣冠凌乱的抱着莫维的焦急模样,林斯对这个少年的好感就又多了几分。
两个雄虫一拍即合,当天就交换了联系方式,林斯比诺兰大了一些,在听到诺兰用清脆的少年音叫了自己一声“哥哥”
后,脸竟然不争气的红了。
诺兰看到林斯羞涩的反应心里先是一惊,随即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网上那么多虫面对林斯既想当爹吗又要当对象的,因为脸红红的林斯真的太可爱啦!
成熟的诺兰弟弟没有拆除林斯的羞窘,只是壮着胆子倾身抱了抱这个自带淡香的哥哥,然后就笑盈盈地离开了。
林斯送走诺兰后,拍了拍还有些发烫的双颊,鼓了鼓嘴,觉得自己那点身为“哥哥”
的威严伴着自己的这两坨红脸蛋子彻底粉碎了。
这天晚上,林斯在“相亲相爱一家虫”
群里把今天发生的事分享给了大家。
因为群里的沃克一家和克莱默一家每天都会想方设法和自己聊天,林斯现在也养成了在群里唠嗑的习惯,基本分享的都是自己在安抚所的趣事。
【露娜】:斯斯宝贝真棒!
不过,这个诺兰我怎么听着有点耳熟?
【埃洛伊·沃克】:诺兰应该是怀特家族的小子吧。
【克里门汀·沃克】:就是那个小孩,如果我没记错,他应该是蕾西生下的唯一的雄虫吧。
【加勒特】:说起来也好笑,拉姆齐做梦都想要一个雄虫子嗣,为此娶了那么多雌虫,结果到头来只生下了诺兰一个,偏偏诺兰小子还不想继承政业,一头扎进机甲操控去了[缺德笑]
阎王要你三更死,我能留人到五更,上门入赘只是韬光养晦,今十年之期已到,杀人的剑也该亮出来了...
在这个世界,有狐仙河神水怪大妖,也有求长生的修行者。修行者们,开法眼,可看妖魔鬼怪。炼一口飞剑,可千里杀敌。千里眼顺风耳,更可探查四方。秦府二公子‘秦云’,便是一位修行者...
前世身为孤儿,在末法时代修习鬼道真解却为恶鬼反噬,就此殒命。重生修仙界,胡冬寒抱着自家童养媳的大腿进了邪道阴魂宗,成了一名普通的外门弟子,高高仰望着自家的童养媳。于是,胡冬寒一面修行鬼道真解,一面发誓一定要推倒你!...
僵尸,集天地怨气,晦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屏弃在众生六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身体僵硬,在人世间以怨为力,以血为食,用众生鲜血宣泄无尽的孤寂含冤被杀的青年叶飘零,被仇人抛尸养尸地,临死一刻获神秘之音相助,化为僵尸手刃仇人,却被卷入一场数个文明数个世界的阴谋大战中不老不死不灭,嗜血无尽,惟我独尊!屠神灭魂嗜人,大凶之物,谁人敢拦!(新书需要支持啊!缺收藏缺推荐,希望大家支持,多多收藏和推荐啊!!!本书书群140467824。)...
他乃无双国士,位高权重,尽享无上荣光。他曾戎马数载,战无不胜,建立丰功伟业。今朝,他锦衣归来,重回都市,伊人却已香销玉殒。昔日仇敌,一言诛之巅峰豪门,翻手可灭,就用这万里锦绣山河,为我所爱之人立碑。...
当现代女特工变成了古代没心没肺混日子的嫡世子肿么办?当然是要抖擞精神,试与天公比高。原来被欺负,现在拿着刀子在人家身上比划都是理所当然。原来被看不起,现在就要让他们领会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的精神。于是文韬武略,弓射骑马,冲锋陷阵,震慑边疆,连皇帝都赞一声好一个英雄少年。什么?嫁人?女孩子才嫁人!呃,不对,那个谁谁,先前你说喜欢我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