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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虽然是土匪,可也有原则的嘛,当然是男人扣下来当人质,小孩女人老人放走,要不一个不小心死在山寨里,还要埋尸,多不吉利呀。”
清亮的声音传了过来。
文兰蹊心中忽地巨震。
他忽然转过头,紧紧盯着江清辞。
直到此时,他才意识到……这个小土匪的身形,不就正和他想象中那个人的身形几乎一致么?
甚至于,小土匪还知道灶房里有糕点的事……
文兰蹊心中一片混乱。
可还不待他厘清一片乱码的思绪,柴房中那群意识到自己可以走的男人都激动得冲了出来,把他当成恩人地围在中间,朝他道谢。
而至于那花着脸的土匪女儿,自然是被他们躲开了,隔在了外头,文兰蹊甚至看不到那小土匪的身影。
心中愈发乱了。
好不容易把这群人都送出了山寨,一回头,却见那小土匪已然站到了远处树下。
文兰蹊朝小土匪走近了一步,原本还懒洋洋靠着树干的小土匪立刻警惕起来,躲到了树干后,一脸嫌弃地大叫道:“你现在臭得要死,洗澡前不许靠近我!
敢过来我就拿鞭子抽死你!”
文兰蹊:“……”
文兰蹊脑海中那一团乱麻直接被江清辞这嫌弃的喊话全部弄断了。
他终于停下了脚步。
随后……忍不住抬起袖子闻了自己一下。
……真的有这么臭么?
文兰蹊成为山寨二当家,已有了一段时日。
大当家发现他头脑聪慧,寨中事都处理的井井有条,便开开心心撂了挑子,每日去骚扰脾气变暴躁的女儿,最后糙脸上带着鞭痕心满意足地走出来。
除了他,山寨里绝大多数土匪这些时日或多或少都挨过大小姐的鞭子。
有的是习惯性嘴贱被教训了,有的则明显有奇怪的癖好,就如山寨的大当家,每天一定要挨上几鞭子,才神清气爽。
原本一个个油嘴滑舌、吊儿郎当,现在一见到大小姐,都恭恭敬敬的,恨不得躺在地上给大小姐当脚踏。
有的甚至还学着大小姐,往脸上涂了胭脂,妄图吸引大小姐的注意力。
正如此时此刻,文兰蹊走在路上,就见了两三个脸上涂得红一块紫一块的土匪。
还有几个土匪,故意撩起了袖子,露出印了道鞭痕的胳膊,明晃晃地炫耀,仿佛那不是什么鞭痕,而是
大小姐的奖励。
真是不伦不类,不成体统。
文兰蹊在心中冷冷想着。
这山寨中的土匪,恐怕是在这山野之中生活久了,心智行为也与野兽沦为了一类,被鞭子打了,竟也喜滋滋的。
可笑。
所幸他读过圣贤书,心中有那黄金屋,便不会受这群禽兽一样的土匪所影响,所作所为从来光明磊落,也正是因此,那脾气暴躁的小土匪用鞭子打了那么多人,却唯独没有打过他。
文兰蹊正想着时,一个打着赤膊,胸膛上留了条鞭痕的土匪大喇喇走了过来,还朝他打招呼道:“二当家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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