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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龙还想说些什么,却突然被方毅给抬手搭在彭龙肩膀上将彭龙往草丛里一压。
“嘘!”
方毅小声道:“别说话,猴王出来了。”
顺着方毅的目光,彭龙定睛朝前方看去。
一只只有不到一人高,全身闪耀着金色光芒的猴子,出现在方毅、彭龙二人的视线内。
那是一颗大树。
一颗需要四五个成年人合围的大树。
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
书上。
一只一人高,半躺在落日余晖下,全身都闪烁着金色光辉的猴子,正惬意地翘着二郎腿,左抓枕在自己的脑袋下,右手有一粒,没一粒地从一旁的树枝上,捏着猴群其它猴子贡献过来的鸡蛋蛋大一粒的野山猕猴桃,也不见它剥皮,就不断往自己的嘴巴里塞。
金丝猴王仰天躺在树枝上,嘴巴不断嚼动着,那一嘴巴里,方毅初略一看,起码是塞了三四粒野山猕猴桃,腮帮子都撑得老大。
在猴王的左右,还围了四只身体比金丝猴王大上至少三圈,比普通金刚要大上一圈的黑背大金刚,四只大号的黑背大金刚,围绕着‘渺小’的金丝猴王,一只只都脑袋低垂,双抓埋在金丝猴王那长长的毛发里,像是在为其抓虱子。
四只大号的黑背大金刚挑得很慢,挑得很仔细,小心翼翼围着猴王,几乎是帮其一根毛发,一根毛发的挑着,从方毅、彭龙二人的这个角度往那看去,竟然还能看到四只大猩猩脸色有种神圣的感觉,仿佛他们不是在抓虱子,而是在朝圣。
都说全神贯注着忙一件事情的男人很帅,看来这个说法不仅仅只是适用于男人,也不仅仅只试用于人类,还适合金刚。
“哥哥。”
彭龙略带羡慕地打量了那金丝猴王一圈,随即没敢去惊扰那猴群,将脑袋缩回草丛里,小声道:“没想到这猴王,活得这么恣坦,我活得都不如它一只猴子!”
方毅撇了冯闯一眼,轻哼一声,随即继续盯着猴王,没接话。
做人难,做人上人更难,不做人上人更是难上加难。
金丝猴王是一个族群的王。
一个这么大的族群,才就只有这么一个王,俗话说十个啃馒头的人就能够抬起一个吃燕窝啃鲍鱼的人,如今数百只猴子臣服,这金丝猴王活得能不舒坦吗?
这是金丝猴王应有的享受。
当然。
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
别看这会金丝猴王这会能够这么舒坦,活得这么恣意,但是一旦危险来临,做为这片领地内的王,金丝猴王绝对会是要冲杀在第一线的。
这跟草原上的狮群一样。
猛兽,有猛兽的生存法则。
这数百只猴子,之所以愿意认金丝猴王这个王,绝对不是因为金丝猴王长得好看,更不是这个王位是金丝猴王祖辈们传承下来的,而是金丝猴王能够在这片危险的丛林里解决掉危险,能够庇佑猴群们在这片森林里更好的活下去。
有这个猴王在,猴群才能更好的生存。
不然谁会愿意脑袋上边骑个爹?
“找到猴儿酒了吗?”
方毅不太想招惹这群猴子们了,小声冲身旁的彭龙问道。
猴群里,猴子实在是太多了。
就算方毅一个人,能够解决掉包括猴王还有那四只比普通金刚还要大上一圈黑背大猩猩,方毅也没把握能够在猴群其它猴子的围攻下安然逃出来,更别提还要保护弟弟彭龙了。
惹怒了这群猴子,方毅、彭龙就是躲到树上去都没用。
大好几百号猴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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