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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你真好。”
再没有比夫君更好的人了。
陆远享受着这难得的主动献上的香吻,掏出簪子和手镯,顺便把剩下的银钱给上交了。
“你看看,梧宝,簪子和手镯你喜不喜欢?”
从前的惯性思维让陆远忽略了这里的哥儿是和姑娘一样爱美的不说,还喜欢各种好看的首饰的,也需要有自己的首饰,是一种门面。
还是有次宋大娘提起云秋梧都没样像样的首饰,惹得村里有些人说闲话,陆远才想起要给云秋梧置办些像样的首饰,别的不说,至少吃酒席的时候能够戴出去撑场子。
一般像是簪子手镯之类的东西,有疼爱哥儿的家庭,会出钱给自家哥儿置办一样或是两样当嫁妆,条件一般的就是木头的,条件好些的就是银的,得夫家看重的夫郎便会有夫家给添置。
云家自然是不可能给云秋梧置办什么嫁妆的,连尺布,连颗米都不愿意给,何谈什么银簪子银手镯之类的东西。
没有人会不喜欢亮晶晶的好看的首饰,何况云秋梧是个哥儿,和其他哥儿一样,当即眼睛一亮,拿着银簪子看了看,摸了摸,刚放下银簪子,又拿起了手镯,就差把喜欢两个字刻在脸上了。
见状,陆远知道东西是买对了,让自家小夫郎高兴了。
“很贵吧。”
云秋梧一想到这么好看的簪子和手镯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忍不住有些心疼钱。
修房子,买地,都花出去了不少钱,夫君还给他买首饰,又是一笔花销。
陆远摇摇头,“我觉得还好,我们家买得起,过日子是不能大手大脚,但也不能总是想着省钱,有多少钱,就过什么样的日子,只要不超支就行了。”
“你家夫君现在的本事只够给你买银的首饰,以后挣到更多钱了,我们再买金的,宝石的。”
陆远把簪子给自家小夫郎插上,又把手镯给戴上。
细细的手腕瓷白如玉,戴着银色的手镯,交相辉映,有一种昳丽的美感。
陆远爱不释手地抚摸着。
“银的就很好了,夫君,只要是你买的,我都喜欢,我会一直戴着的。”
云秋梧倾身扑进了陆远怀中,声音里带着一点儿哭腔。
夫君送给他的,无论是什么,最重要的是心意。
他会好好地珍惜,不辜负夫君的心意。
陆远心中柔软一片,拍着云秋梧的肩膀,轻声道:“喜欢也不用一直戴,以后每年都换新的,等以后当传家宝留给我们的宝宝。”
云秋梧闷声闷气道:“不要,都是我的,我谁也不给。”
夫君送给他的,就是他一个人的,就是他们的宝宝,也不给,他们要是要首饰的话,另外买就是了,别想打夫君送他的首饰的主意。
陆远挑挑眉,“嘿”
了一声。
没想到还是个霸道的小夫郎。
这么霸道的小夫郎他是头一次见。
不过他喜欢,看来小夫郎有把他的话听进去,对自己有独占欲了,这很好,深得自己的心意,要的就是小夫郎这个样子,小夫郎啥都不缺,就是缺点霸道,现在刚刚好。
眼前这个霸道的小夫郎不是一开始就有的,是他一点一点宠出来的,既然宠了,就要一直宠下去。
至于给儿孙们的传家宝什么的,他都没有传家宝,见都没见过,拿什么传,想要有传家宝,自己努力,争取弄个什么东西当传家宝,从自己开始,传给自己的子子孙孙。
至于他,关他什么事儿呢,他只是想和小夫郎过好自己的日子罢了,别的什么,有则有,没有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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