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手指轻轻地在毛发间滑动时,能够感受到柔软而细腻的触感,毛发间还带有一种轻微的香气,手指在毛发之间穿梭,仿佛在抚摸着一片柔软的羽毛,给予人一种宁静和舒适的感觉。
······
作者:禽兽啊,竟然抚摸人家女孩子,呸,真是不要脸的行为!
林洛:很好摸啊,你要不要来试试。
作者:我身为作者最喜欢这种不要脸的行为了。
······
而我们的小甘雨十分喜欢抚摸,就这样在抚摸和食物的投喂下,吃饱喝足后,躺在林洛的怀里,嘴里喃喃道:
“摸角角,摸角角······”
林洛耳朵十分尖听到了甘雨的说话声,就满头的问好。
“什么鬼,甘雨你会说话啊,为什么刚刚不说话?”
“摸角角,摸角角······”
甘雨的话语还是那几句,林洛思考了一会儿,终于反应了过来。
“你就会这几句啊!”
林洛也表示无奈,这个小甘雨完全是超乎林洛的意料,不过林洛还是能接受的,毕竟这个时期的甘雨还是幼年麒麟呢,能有多少本领。
对于甘雨的要求也没办法,林洛就摸起了甘雨小小的麒麟角,她的小角的表面光滑而细腻,仿佛经过岁月的雕琢,带有一种自然的光泽。
手指与角之间的摩擦,让林洛可以感受到一种自然的纹理和凹凸感,这使得摸起来更有层次和质感,而且冰冰凉凉的,很好摸。
而甘雨呢,则是在酒足饭饱和角的抚摸下,沉沉的睡了过去,静静的躺在林洛怀里,像一个小精灵一样。
等甘雨睡着后,林洛可算是松了一口气,同时也不禁感概:
“没想到摸了角以后,睡着的这么快。
我记得留云是这么说的——呵呵...甘雨这孩子啊,从小最喜欢的事儿就是被摸摸头上的角。
那会儿我照看她的时候,总是要我摸着角才能入睡。”
“不过,在后世的时候,甘雨自己又说自己的角很敏感,不让摸,大概是长大了,有隐私感了,嘿嘿,现在甘雨还小,趁她还小,我要多摸摸。”
可突然林洛想起了留云在剧情里说过的话。
有一天,甘雨撞上一个访仙的人,那是她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人类。
想不到居然把她吓得躲在石缝里两天两夜,我找到她的时候,她一边哭一边和我说有怪物…
“这个时候的甘雨就已经这么胆小了吗,我这个看来比那个时间线还早,我现在时间的甘雨连说话都难。
不过,我这算不算甘雨的黑历史+1。”
······
就这样一人一兽就这样安静的相处着,好不惬意。
不过,摩拉克斯的到来还是打破了这片宁静。
阎王要你三更死,我能留人到五更,上门入赘只是韬光养晦,今十年之期已到,杀人的剑也该亮出来了...
在这个世界,有狐仙河神水怪大妖,也有求长生的修行者。修行者们,开法眼,可看妖魔鬼怪。炼一口飞剑,可千里杀敌。千里眼顺风耳,更可探查四方。秦府二公子‘秦云’,便是一位修行者...
前世身为孤儿,在末法时代修习鬼道真解却为恶鬼反噬,就此殒命。重生修仙界,胡冬寒抱着自家童养媳的大腿进了邪道阴魂宗,成了一名普通的外门弟子,高高仰望着自家的童养媳。于是,胡冬寒一面修行鬼道真解,一面发誓一定要推倒你!...
僵尸,集天地怨气,晦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屏弃在众生六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身体僵硬,在人世间以怨为力,以血为食,用众生鲜血宣泄无尽的孤寂含冤被杀的青年叶飘零,被仇人抛尸养尸地,临死一刻获神秘之音相助,化为僵尸手刃仇人,却被卷入一场数个文明数个世界的阴谋大战中不老不死不灭,嗜血无尽,惟我独尊!屠神灭魂嗜人,大凶之物,谁人敢拦!(新书需要支持啊!缺收藏缺推荐,希望大家支持,多多收藏和推荐啊!!!本书书群140467824。)...
他乃无双国士,位高权重,尽享无上荣光。他曾戎马数载,战无不胜,建立丰功伟业。今朝,他锦衣归来,重回都市,伊人却已香销玉殒。昔日仇敌,一言诛之巅峰豪门,翻手可灭,就用这万里锦绣山河,为我所爱之人立碑。...
当现代女特工变成了古代没心没肺混日子的嫡世子肿么办?当然是要抖擞精神,试与天公比高。原来被欺负,现在拿着刀子在人家身上比划都是理所当然。原来被看不起,现在就要让他们领会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的精神。于是文韬武略,弓射骑马,冲锋陷阵,震慑边疆,连皇帝都赞一声好一个英雄少年。什么?嫁人?女孩子才嫁人!呃,不对,那个谁谁,先前你说喜欢我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