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兄弟们,我其实也是个看了十几年小说的老白读者。
长久以来都有创作的想法,某天,看到了一个灵感,就提笔开码。
我是第一次写书,从前只写过一个很不成熟的短篇,那個写的很烂,字数也不到一万。
真正提笔写书后,感觉写作是个很有趣的事情,我到现在还保持着讲故事的热情。
只是讲故事的难度越来越大了,这种难度的变化是以指数级增长的。
起初,人物只有主角,故事围绕着主角的视野写就好,很简单。
但渐渐地,主角在这个世界里一步步走了下去,认识了不同的人,遇到了不同的事。
人物相遇,故事开始。
我喜欢的故事是,每个人物都有丰满的灵魂,每个剧情都符合人物、事件的逻辑。
这真的挺难的。
写的越多,越理解为什么很多作者喜欢用老套路。
老套路省去了构思剧情的脑细胞,真的可以轻松太多。
就在我上架前的最后一章,我设计的原剧情是拉赵虹锦出来。
给她设计一个舔狗,舔狗拉她去参加自己的生日派对。
然后赵虹锦喊成大器演男友。
真的,这个剧情我写了差不多三千字。
然后我意识到,这剧情有点你懂的,我就意识到,这样不行。
我不能妥协啊,妥协一次,就有第二次,妥协多了我就废了。
所以,我删了很多字,重新梳理剧情线,疏理可推进的细节。
改文真的很难,这是逼自己否定过去的自己。
我改了大半天,才把三千字剧情换好。
但是我还挺轻松的,心里轻松。
幸好我没有偷懒。
如果不认真对待自己的故事,我有什么资格面对那么多认可我的人呢?
幸好。
洋洋洒洒,不知所云。
回答大家几个问题吧,都是书评区问的比较多的。
a,作者是创业失败来写书得吗?
答:不是噢,创业失败的人都去卖血还钱了,哪有时间写小说啊。
所谓的银行求你别死是故事里的真大哥,孙东鑫级别的大哥才能享受的。
普通创业者不做好风险隔离的话,真的要搬砖、卖血还钱的。
我就一普通人,见过些精彩的人,知晓些有趣的事,仅此而已。
b,作者下一本可不可以写都市渣男文?
答:走过很多歧途,见识过很多不同的人后,我只觉得唯有真诚是最宝贵的东西。
胡曼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在几个小时内,和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登记形婚。她有前男友贼心不死,他有未婚妻纠缠不休。胡曼大吼黎成泽,我们离婚!可婚还没离干净,却被骗上了床,失身又失心。直到某天,她看着男人阴寒的双眼,才知道两家旧恨未消,两人是多年仇人。胡曼赶紧逃跑。可跑到哪里,男人追到哪里,还有一个跟她很像的小包子眼巴巴地看着她,妈妈,你不要我了么?黎成泽,你跟我说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天玄宗弟子林阳,三年未入灵气,被世人嘲笑为废物,却不知,真龙即将苏醒,踏上逆天之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成就一代神皇...
一个在山上学医学武的富二代,在得知父亲病重后,决定下山,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于是,一场都市狂澜开始卷起...
第一次看到你时的模样,穿着一件像是爸爸衣柜里的蓝白Polo衫,一条秋装校裤,一双耐克篮球鞋,依靠在门厅立柱,和朋友谈笑着,微风吹起你的刘海,那双明亮的眼眸伴着你的笑容变成了月牙形,这一眼便成了永远。...
专业维修核潜艇,核弹头翻新改装抛光修核反应堆清洗航母油槽发歼10,35类核弹头。量大从优!貌似我原来的本职只是个美术生啊!者起义,业余码字,幻想作品,请勿较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电弧中的高级玩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神州大地翻天覆地,史诗般壮观的雄伟战役,让敌人的尸骨堆成自己不世的英名。狡猾强大的对手,正好作为自己施展能力的对象。一切一切,尽在中华大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