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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小学黏到高中,直到十八岁那年林霁大学毕业被家里扔去开拓国外市场,郑知夏这才迎来了人生中第一次和林霁的分别。
冗长的,索然无味的三年。
郑知夏回到公寓后直冲浴室,热气蒸腾着冲掉他身上乱七八糟的气味,烟酒混着脂粉香黏在换下的黑衬衫上,他嫌弃地捏着一角,眉毛夸张地皱着,最后还是将它扔进了垃圾桶,直到香薰蜡烛在暖灯下静静地燃出不深不浅的一汪泪,郑知夏这才从衣帽间出来,定好闹钟关灯睡觉。
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十二点前入睡了。
第二天自然起了个大早,学校里早就请了假,他是好学生,和教授辅导员的关系都称得上热切,自然也拥有些好学生应得的特权,讲完后一看别的消息,这才发现邓明城凌晨一点发了条消息过来。
很淫猥地问他:“看来徐昭很不错嘛,不下来陪兄弟们玩了?”
郑知夏努力回想了一下,只能记清有些刺眼的灯光和徐昭白得模糊的躯体,那张端方又楚楚可怜的脸也如揉皱的一张纸,最醒目的反倒是左脸上的那颗小痣。
还不如桌上的那一枝白绣球。
“没什么意思,”
他回邓明城,“下回别安排了。”
这个点邓明城必然还没醒,郑知夏没再看别的乱七八糟的消息,他花了整整一个小时在收拾自己这件事上,对着镜子挂上银质的锁骨链,又从抽屉里摸出手表,香水轻飘飘地散在晨光里,是尤加利、鼠尾草、玫瑰的香气。
连衬衫纽扣都要斟酌是解开一颗还是两颗。
郑知夏看向落地镜中捯饬得利落干净的自己,没忍住笑出声。
林霁一定会嘲笑他隆重得好似要去参加婚礼。
但他还是这样出了门,路过街口时郑知夏下车走进花店,老板娘坐在柜台后看老港片,缠绵悱恻的配音混杂着揩鼻涕的声音。
“您好,”
郑知夏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停下,“我想买一束花。”
头发乱糟糟的女人从平板后探出头,看清郑知夏的那张脸时迅速把翘在椅子上大叉开的腿放下了,她抿了抿唇,招呼的笑容热切而柔和。
“要买什么花?玫瑰?百合?还是郁金香?还是用现金折的花?我这儿都有的。”
郑知夏却摇了摇头,指向脚边大红色的旧水桶。
“我要绣球,不用很多,几枝就好。”
欢迎许久未见的老朋友而已,用不着太隆重。
他捧着那小小一扎的绣球出了门,旧报纸的铅字落在指纹下,郑知夏低头瞄了眼,很快地在脑中找出了那个单词的意思。
——“Apricity”
,冬日暖阳。
一个很林霁的词。
这让他不由抬头看了眼落拓的天光,浅金色的云层半遮半掩地藏在高楼之后,属于夏天的热度汹涌地奔来,是个很适合久别重逢的天气,连报纸上的单词都有一种宿命式的恰如其分。
宿命意味着不管分隔了多久,郑知夏总能再见到林霁。
郑知夏带着那束绣球在机场等了一整个下午,绣球花上被精细地洒了些水,在阳光下显得清丽而惹人注目,他在时间跳动到四点时走出咖啡店,剩了大半的冰拿铁被扔进垃圾桶,他将捧花妥帖地护在臂弯中,穿过人群站在了出口的最前方。
林霁拖着箱子出来时就看见郑知夏站在最显眼的地方,像是心不在焉的样子抱着手臂,他的视线四处游移,又很快地落在了他的身上。
这一瞬间,那张原本显得淡漠而无趣的脸陡然鲜活了起来,郑知夏张了张嘴,似乎是对他说了些什么,可惜离得太远,林霁并不能知晓那是什么。
但他认为是一声“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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