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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快尝尝这野猪肉,还有这兔肉,都很鲜。”
野猪肉被切成了肥瘦相间的片,配着蒜苗煸炒,黄秀云很舍得用料,肉片油汪汪色泽鲜亮,蒜苗还保持着鲜绿色泽,让人看着都有食欲。
而野兔被黄秀云做成了麻辣的,她弄了一锅辣卤汤,将整只野兔卤了一遍,等被卤的入味后捞出,将兔肉撕成小块儿,最后再泼上辣油拌匀,一道手撕兔就做好了。
白枝枝早就馋了,等能动筷子之后,立马夹了一块她相中了很久的兔肉,放进嘴里,辣味香味随着咀嚼在口腔中绽开,简直是一场味觉盛宴。
不由自主地多夹了几块,空出一只手朝黄秀云比了个大拇指,“二嫂,你太厉害了,真好吃。”
黄秀云笑了笑,“这也有景安的主意,是他告诉我这兔子还能这么吃的,本来我还不信,没想到真不错。”
她听到宋景安说了做法之后就不想做了,实在是麻烦,又是先整只卤又是手撕的,太费事了,还不如直接一锅炒了也好吃。
但是宋景安坚持,她也就试了试,果然不错,而且用过的卤汤还能接着用,之后卤个别的也都很不错,不算浪费。
闻言,白枝枝诧异地看了一眼宋景安,“你还有这本事?”
宋景安微微一笑,他当然有,上一世也不是白活的。
他也夹了一块,是他想念的味道,然后说:“我只是动动嘴,关键还是因为二嫂手艺好。”
“是啊,这味道不输国营饭店。”
林叔也夸赞道,他在国营饭店吃过,是真觉得黄秀云的手艺不输国营饭店大厨。
黄秀云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了,脸颊有些红,没有人不喜欢听夸自己的话,不过她还是谦虚道:“哪有林叔你说的这么好,我就是随便做的,可比不上国营饭店。”
国营饭店啊,那里面做饭的都是大厨,她哪里比得上。
白枝枝从碗里抬起头,一脸真诚,“二嫂做的最好吃。”
她没去过国营饭店,但是她就是觉得黄秀云做的饭是她吃过最美味的。
“是啊,二嫂你别谦虚了,我觉得你就算去国营饭店当大厨都可以。”
宋景安说道。
甚至可以自己开餐馆。
这话他没有说出来,现在时机还不对,大环境不允许,等以后有机会了,二嫂可以自己开一家餐馆,以她的手艺,绝对能生意红火。
只是可惜,还要等几年,宋景安压下心里的遗憾。
听到他的话,黄秀云心念一动,有些想法,她不愿意一辈子都种地,有机会她也想进城。
她笑了笑,“好吃你们就多吃点。”
兔子虽然肥,但总共也就那点肉,一个人夹几块也就没了,没了兔肉还有野猪肉,与家养猪肉不一样,野猪肉肉质紧实,也别有一番风味。
饭后,黄秀云单独找到了宋景安。
“景安,你说,我做的饭真的能跟国营饭店的大厨比吗?”
宋景安:“当然能,甚至我觉得二嫂你做的更好吃。”
黄秀云笑了起来,直接询问:“那,我能去国营饭店上班吗?”
宋景安有些错愕,他开始认真思考了起来,如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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