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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苏嘉誉,我们分手吧!&rdo;叶佩璇用尽所有力气说出这句话,起身,慢慢的离开。
苏嘉誉看着她的背影,他没有追上去的资格。
他拿出烟,独自的抽着,一支又一支。
对那一夜,他是有些意识的,醒来之后,打开灯,看到白色床单上的那一抹红色痕迹,他就那么僵硬住了。
那就好像是证据,让他没有办法否认,没有办法升出侥幸心理。
那一刻他就知晓,他和阿璇之间完了。
亲手毁掉了自己的爱情是什么感觉呢?想要把自己撕碎,用疼痛和血腥麻木那股儿自我厌弃,恨不得杀了那个犯错的自己。
第十章
慕西没有立即回到学校学习,家人给她请了一周的假期,这也让她松了一口气,她的确拥有沈慕西的记忆,但那些东西就像属于理论上的玩意儿,并不完全属于她,想要将沈慕西的东西转化为自己的,还得多实践才行。
她在经过了深思熟虑后,为了适应这个世界做的第一件事是练习写字,大盛朝所用的字体就相当于这个世界的繁体字,改动是不大,可人的习惯却非常大。
她必须改变自己写字的习惯,将一些常用的偏旁都改正。
在她的房间里相连着一个小书房,里面的书籍并不多,更像是保存沈慕西过往的一个地方,书架上放着的书都是沈慕西念书时期所用到的书籍,甚至还包括了幼儿园时期的书籍。
沈慕西在闲暇时,还会在这小书房里看她自己过去的考试卷子,看看小时候写的作文,一边笑一边吐槽那个时候的自己字迹丑陋想法幼稚。
慕西都能够体会到沈慕西回想年少岁月里一些尴尬事时候的发麻和不忍直视。
沈慕西在念小学时,都还不懂齐耳短发是什么意思,写作文时写她妈妈拥有齐耳长发,被语文老师重点划了出来,还有她写红领巾时,写成了&ldo;红脸巾&rdo;,语文老师当众在讲台上强调了红领巾的写法,从那之后班上的同学都会笑她喜欢红脸……
那样的记忆和经历,对慕西来说既新奇又陌生。
大盛朝也有学堂,但只有一些男孩才去上学,女孩只有生在官宦之家或者一些富商家的小姐,才能够获得家人单独请夫子学习的机会。
在她获得政权后,就开始大力宣扬女子入学的消息,效果并不佳,富裕人家看不上学堂教育,贫穷的人家又不愿意孩子去上学家里少了个劳动力。
在这个世界生活的女孩子真的很幸福,因为学习的信念深入骨髓,长辈们哪怕砸锅卖铁都想让孩子学习知识,这种主动性是大盛朝无法想象的。
慕西坐于书桌前,将几本小学的语文书取出,翻开生字表。
手拿毛笔,桌上摆放着一大叠a4纸,她一个字一个字的抄写着,一边记忆着这些字的写法,一边让自己习惯如此写这些字。
小学里学习的生字,基本上就是生活中所需的常用字了,也是学习语文最基础的东西,先认字识字写字,再运用其意,延伸词语和句子。
慕西很喜欢这里的教学,尤其喜欢拼音,有了拼音,对学习这些东西显然更加方便和容易,只是她没有把这个带回大盛朝的想法,推广起来太难了,她觉得这些字母和所谓的英语有些相似,要理解很难,更何况大盛朝的学子都习惯用反切的方式认字,她觉得反切和拼音各有优劣,不需要改变。
慕西安静的在书房里练字,字写累了就看一会儿书,她对初中所学的物理化学特别感兴趣,一看就看上瘾了,有了这些知识,轻易的就可以解释很多在大盛朝无法解释的神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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