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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书琅抬头看她。
沈歆飞快凑过去在他脸上啃了一口,留下口水印,笑嘻嘻地说,&ldo;我最喜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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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书琅嗯了一声,熟门熟路地扯纸巾擦了口水,小大人一般伸手敷衍似的摸了摸她的头,继续低下头去看书。
沈歆见好就收,坐回沙发上,边咔擦咔擦啃苹果,边盯着林书琅看。
林书琅,这具身体的哥哥,比沈歆这具身体林初雪大四岁,今年9岁,长相精致,年纪不大,却极为稳重,举手投足都透着贵气。
只是美中不足,他天生情感不易外露,寡言少语,表情缺乏,活脱脱一座小冰山。
沈歆将苹果啃完,扔掉果核,擦擦手后重新趴着看林书琅。
她看得太久,林书琅恰好将手中的书看完,在换另一本书的间隙,看了她一眼,又垂下头去。
沈歆在他看她时,弯起眼睛冲他笑笑。
然后,继续,盯。
沈歆是个颜控,刚开始过来这个世界时,因着心系原来的世界,加上担心附身之事露出马脚,所以虽然面对的这一家子高颜值,却没有心思花痴。
而现在,她把原来的世界已经锁在了记忆最深处,决定面对当下,所以她又捡起了本性。
林书琅年纪虽小,但长相却得天独厚地遗传了父母的好基因,沈歆当然大饱眼福。
加之,沈歆对林书琅可是特别关注的。
而这关注的缘由,则说来有些话长了。
首先,现在的沈歆不再担心自己附身这具身体的事情露出马脚了,因为,她在那场高烧后,已经有了原来这具身体的记忆,甚至对于这个世界也有了基本印象。
她知道如今这具身体叫林初雪,父亲叫林森和,母亲叫王奕云,哥哥叫林书琅。
这个世界则是类似于她原来所在的世界。
林家,是目前他们所在这个国家的首富之家。
而正是这些,让她得到了更深层次的信息。
这个世界,是一本小说构成的世界,而这本小说,则是她写的。
沈歆写的第一篇小说,是一本校园题材的,讲的是一个聪敏善良的草根女孩李灵菲机缘巧合上了贵族学校,与贵族学校的校草,被称为冰山王子的林书琅谈恋爱的故事。
狗血不?很狗血。
沈歆弗一得知这是那本小说形成的世界的时候,首先自己就先哆嗦了一把,给嫌弃自己嫌的。
沈歆当年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校园青春小说其实真的已经不是新鲜题材了,可架不住总会有人看。
加上沈歆自己算是喜欢写作,喜欢挑战的,立志写遍所有题材的小说,所以最终决定就从校园青春入手了。
好在她文笔不错,虽然狗血,但狗血得也算有滋有味的,小说上了架,后面还出了定制,并靠这本小说开始积累书粉。
所以,面对如今自己的第一个男主,而且又是颜值这么高的男主,沈歆内心真是百感交集。
她说最喜欢林书琅是真的,这可是活生生的男主!
用流行的话说,这就是她的亲儿子,她是他亲妈啊。
哎妈,真不愧我家男主,好萌好帅……沈歆一脸慈爱。
☆、哥哥是冰山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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