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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
他的声音是穿过迷雾的光,让周遭一切都暗淡。
自他开口,启迁泽的脑中便只有这一个声音。
“他最爱吃的就是生鱼片。”
启迁泽抬脸,他眼里一片迷蒙,什么都看不太清,只感觉有一只手摸上他的脸颊。
像是拭泪,却又动作粗鲁,是一只无礼的、冰冷的手。
“哎,符谙你干嘛……”
是的,启迁泽听出来了,这是符谙。
是符谙的声音,是符谙的温度。
是他找了好多年都找不到的人。
启迁泽突然抓住了那只手。
他会说——
“启迁泽,你怎么还是这么蠢啊。”
第二章始乱终弃
启迁泽是在小学认识符谙的。
这么说来,他们其实也可以勉强算做青梅竹马。
符谙小时候很白,很瘦一只,因为家族基因,他眉目鼻骨的轮廓很明显,幼时也没有经历过五官塌软时期,从来都是班上最漂亮的小朋友。
等后来五六年级长个子抽条,人就更瘦了,他不爱笑,也不喜欢群体活动,说话毫不客气,就显得很刁钻刻薄,不怎么招人喜欢。
别人不喜欢他,没事,彼此彼此了,符谙更不待见他们。
可启迁泽不喜欢他不行,他是少数能入得了符谙眼的人。
说来很有意思。
符谙不喜欢呼朋引伴,不喜欢哗众取宠,不喜欢抛头露面……他有很多看不上的、不喜欢的人和事,活得很自我主义,而启迁泽正相反,他小时候木讷少言,反应慢半拍,从来安静规矩,是不引人瞩目的类型,存在感低到连一点能让人讨厌的地方都没有。
符谙深信,没有讨厌的地方就是喜欢,启迁泽就是他生命中不可多得的、会被他喜欢的人。
其实说白了,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启迁泽没有朋友,如果符谙喜欢他,和他玩,那么启迁泽就只会有符谙一个朋友。
一个,就是唯一的。
这点让小符谙怦然。
符谙高傲、毒舌,还自私。
自他缠上启迁泽,启迁泽就更加不会有人理,而启迁泽没有朋友,符谙就会更喜欢他……这就成了一个死结。
对符谙来说,这是个良性循环。
他们小学到中学一路直升,同学大都是认识的,符谙的“恶名”
又无人不知,启迁泽根本交不到人,就算有也会被符谙用各种办法赶走。
所以,毫无悬念,启迁泽讨厌符谙。
非常讨厌。
可小孩子很难能忍受孤独,何况相处久了启迁泽又觉得符谙也只是个小孩子,没有多么罪不可赦,他总会和符谙说话,而每说一句符谙就赚一句。
最后时间长了,屈服是毫无悬念的事情,他便顺理成章成为符谙的“私有物”
。
他对符谙又爱又恨。
启迁泽用了整个中学时代来试图破开这个结,可他失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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