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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2页)

大丈夫。

后来执掌了东晋军事大权的王敦,出道似乎比堂弟王导要早。

他很早就来到了西晋的首都洛阳,并成为晋武帝司马炎的女婿。

在&ldo;八王之乱&rdo;中,王敦散尽家财,还把公主的婢女配给将士,从而深受爱戴。

王导为司马睿经营帝业时要拉王敦入伙,并非没有道理。

不过谁都想不到,出身名门望族的王敦在京城却被看作乡巴佬。

因为他不会说洛阳话,也不懂豪门的规矩,更不擅长琴棋书画。

他甚至闹了不少笑话,其中之一,是在公主那里上厕所时,把塞鼻子用的干枣和洗手用的澡豆都吃了,结果公主的婢女无不掩口而笑。

王敦却既在意也不在意。

有一次,晋武帝与社会贤达聚会讨论音乐,王敦坐在旁边一句话也插不上,便自告奋勇要求击鼓。

晋武帝见他脸色难看,也就下令将鼓和鼓槌放在他的面前。

王敦一甩袖子站了起来。

这一通鼓打得漂亮至极。

那急速和谐的音节,那豪迈激越的气势,那旁若无人的神情,都让人叹为观止。

乡巴佬所受的窝囊气,也在这敲击中宣泄一尽。

听众给出的评价则是两个字:雄慡。

雄慡即大气。

王敦确实是大气的。

正是这种雄霸之气,使他虽被看作乡巴佬,却出入豪门而无愧色。

当时,洛阳最富的人是石崇,石崇家的厕所里常常站着十几个婢女,客人上厕所都要由她们伺候着换衣服,许多害羞的人只好憋着。

只有王敦不但照去,换衣服时还一脸的傲慢。

于是婢女们交头接耳说:此人必能做贼!

婢女们的直觉并没错。

事实上,石崇的排场是让人非常不舒服的,也是有震慑力的,但这种炫耀却因为王敦的泰然处之变得一文不值。

这就比在皇帝的宴会上表演鼓乐还要震撼,因为镇定自若比一显身手难得多。

炫富的暴发户,也永远比不上能做贼的英雄。

前面两个故事都发生在西晋时期,也就是王敦刚出道的时候。

也许正是从那时起,他就获得了&ldo;可儿&rdo;的称号。

至于王敦的自我评价,则是&ldo;高朗疏率&rdo;,也就是高尚、慡朗、疏放、率真,可谓自视甚高。

然而王敦的个人魅力,似乎也正在于此。

他确实是睥睨一切的,也没有什么能够让他恋恋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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