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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我小的时候,是个很喜欢小虫的女孩儿。
小虫是个很干净,很可爱的小东西。
而且,我一旦感到它可爱就非弄死不可。
这同吃美味佳肴不是一样的吗?吃就是爱吧,那么杀不是爱吗?弄死小虫,大人们说是残酷无情的,可是对幼小的我来说,还不懂什么是残酷的。
大人们看来是残酷的事,可我认为它是爱的顶点。
所以,我和普遍人不一样呀。
&ldo;由于黄毒的事,我知道了在大人的世界里&lso;杀&rso;是罪大恶极的事。
但我并没有因此而停止&lso;杀&rso;。
记得后来,我就背着大人们偷偷地杀。
从此,我又爱上了各种各样的小动物,而且,爱得无法忍受就杀掉。
就拿那只小花猫来说吧,大约三个月左右,越来越感到它可爱无比,终于到了必须杀掉它才能安心的程度。
于是,就格脖子把它杀死了。
这是在我十岁的时候。
这事要让大人知道就会很麻烦,所以我偷偷地把它理在了庭院的最里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出现在大人的面前。
我们家的院落很大,院里像个小森林似的,树木十分繁茂,所以谁也不会发现理猫的地方,就连奶奶种田也一点不知道。
&ldo;在我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杀了人。
一个和我同龄的男孩经常到我家来玩,我比爱任何人都爱他,终于爱到了无法忍耐。
我和这男孩常在庭院的树木茂密处,模仿着恋爱的事。
那时,我已经知道了在大人的世界里,情欲也是一种恶事。
所以,为了不让大人知道,就选择了庭院的树丛中。
这个男孩每次来玩,我都把他领到庭院里,做恋爱游戏。
在多次进行这种事的当中,我感到他实在太可爱了,终于也杀了他。
开始我像指小花猫一样掐他的脖子,可对方是个男孩,我输了。
后来我就动脑筋,用计策把他推进了庭院的水池里。
那时,我家的后庭院有个大水池,其深度足以淹没一个小孩。
&ldo;我看到那男孩消失在水池中央,就坦然自若地回到了屋里。
一般来说,这时会后悔的吧?可我一点也不后悔,反而很高兴。
我感到了到达爱情至高点的充实感,有一种想要美美地睡一觉的满足感。
大人们都很悲痛,认为那男孩是在谁都没看见的情况下自己不慎落入池塘的。
我是他的好朋友,谁也没对我产生什么怀疑。
&ldo;这是我第一次杀人。
在嫁给大河原以前,我并杀了男孩和青年四个人。
当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杀人在人类社会上是多么严重的犯罪,我也很清楚。
但我自身还没有真正弄明白其原因何在,只不过是明白法律和道德就是这样规定的而已。
也就是说,只知道杀人是在无论什么样的社会都是受禁止的,以及杀了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由于对这些处罚的恐惧,如果可能,我不想去杀人。
可是,感情高涨的时候,无论如何也控制不住。
人们把这种异常的性格似乎叫做神经病,所以.你也认为我是神经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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