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6章人并不以书本所活
“请李先生入京斩杀大妖,还天下一个朗朗乾坤,拨乱反正。”
宁采臣诚心拜道。
“与我何干啊,宁书生。”
但是李洛却是毫不客气的说道。
“那只大蜈蚣可是已经塑造了佛门金身,拥有种种不可思议的神通,堪称人间仙神。”
“让我去斩他,风险系数太大,而且一群天街灰烬,他们都吃人吃了那么久了,现在被人吃了也是活该。”
李洛觉得自己已经很善良了,自己统治下的土地,近乎完美,好似传说中的大同世界、乌托邦一般,位于他之下绝对的公平平等。
至于大周皇帝和文武群臣,与李洛何甘?难道到了异世界、成了修行者还要乐呵呵的当狗?
既然我做的更好,那我便应当主宰这一切。
须知——“凌霄宝殿非他久,历代人王有分传。
强者为尊该让我,英雄只此敢争先。”
“至于为他们冒险硬拼一尊大妖魔,且抬头,看窗外?”
李洛指着窗户外面说道。
“什么?”
宁采臣看向窗户外。
“青天白日的,就知道做白日梦,洗洗睡吧。”
一叶知秋嘀咕道。
惊讶于宁采臣认识李洛,但是看到服侍李洛的那只恶鬼女妖,知秋一叶心肝都在打颤。
我的妈呀,他就没见过这么凶的女鬼!
或许在宁采臣看来,李洛是个好人,但是在知秋一叶看来,李洛跟普度慈航属于同一种存在,是妖佛与魔道。
“哟,小道士,你看起来很懂啊。”
李洛看向一直在一旁装小透明的一叶知秋。
“而且看功法,你是昆仑派的吧。”
在李洛“囚禁”
的一帮子修炼者中,就有着昆仑派的牛鼻子。
“在前辈面前,不敢说懂.不敢说懂”
一叶知秋讪笑道。
或许在宁采臣看来,李洛是一个性格奇异的好人,但是在知秋一叶看来,李洛就是一个完全喜怒无常、随心所欲的邪魔外道。
因为修道,所以一叶知秋才知道李洛的道是那样的彰显、明白。
而且一叶知秋可是知晓,自己门派的几位前辈最后的踪迹就是消失在太平教的地盘上。
“固然朝堂之中有许多蝇营狗苟之辈,但是.”
宁采臣想为朝堂上的文武大臣们说几句好话,还带着新科士子的滤镜,就像是刚出厂的大学生还没送过外卖或者被工作毒打过一般。
“不是许多,而是基本都是,庸碌之徒食民膏脂,全死了,也死不足惜。”
一声冷哼,诸葛卧龙踏步走入客厅之中。
“这个世道,好人能当官,当官的能是好人。”
诸葛卧龙对于这个世道,那是一百个不爽,一千个不爽,乃是当世一等一的愤青喷子。
问题是,他还喷的很有力。
李妙真上一辈子胆小怕事,害得救她的那个男人家破人亡。重生回来之后,她要对警察叔叔说,当年那起案子,那个男人是冤枉的,她不仅要救他,还要报恩。只是为什么报恩非得以身相许呢?她,她只想发家致富奔小康呀!...
...
为了五百万,她出卖自己的灵魂,孩子生下就被迫与她分离,多年后,某总裁看着眼前的小女人。拐走我的女儿,你可真是胆大包天!现在又来拐走我的儿子。总裁大人邪佞一笑老婆,也把我拐走吧!…...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
温小雅本是被欺凌的小胖妞,一场车祸竟让她和白富美交换了灵魂,还成为了偶像顾言溪的女友!可后来她慢慢发现爱豆只是将她当做契约女友,想要转正遥遥无期!爱豆不爱没关系,她还有贴身美男管家独家服侍,后援团两大小迷弟倾身支援,就连模特老师都对她宠爱有加。就算成为大众情敌,温小雅也能披荆斩棘,乘风破浪...
李云帆一个普通青年,买个二手电脑,居然是神仙用的通讯工具!人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啥,孙悟空是个母猴子?WHAT玉帝怕老婆?你们用修为征服仙界,不,我用辣条!漫天仙佛哭喊着抱住李云帆大腿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