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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诩:“你们只知道我杀人,可你们知不知道赵顺才真正是欲壑难填,吃人不吐骨头的饿鬼。”
李松云见苏诩面色激动,神情全然不似作伪,便示意对方继续说下去。
“这话要从十多年前说起了……”
十五年前,苏诩被自己的亲娘舅卖入淅川。
因他年纪小,又生的有几分雌雄莫辩的美艳,那要价很是不一般。
当然,去的地方也不一般。
在他看来,凡人一如淅川就好比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
但凡火途城的人心里都清楚,去了那里,就没有几年活头了。
可是他想错了,如果可以选,苏诩或许宁愿直接去做鬼。
他并不是像自己想象中去淅川做苦力挖矿,而是被送到了像人间烟花场所一般的地方。
只是魔族秦楼楚馆不会像人界,还要教人学艺,仔细□□。
魔讲究的就是一个纵情恣意,哪里耐烦的了那么多水磨功夫。
反正人若是想要活下去,他的“技艺”
总归随着次数多了而增长的。
苏诩虽然年幼单薄,但是他心有挂念,强忍着一口气活了下去,渐渐也找寻到了生存之道。
后来他被几经转手卖去了魔都,阴差阳错成了敖真的近侍,费尽浑身解数讨得了对方的欢喜,才算有了依靠。
“你们可知道,我那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我的亲舅舅……好狠的心……当然,这还不算什么。
赵顺或许是尝到了甜头,便开始暗中操控这一门生意。
那些年我碰见的被人拐卖来淅川做皮肉生意的凡人,十有八九都是赵顺出的手。
可怜的是他们都没有我的运气,基本上都活不过一两年就死了。
你们知不知道,有些鬼族,妖族的魔,他们吃人肉,对于那些奄奄一息,在他们眼里没有价值的凡人,就是最好的饵食,煎炸烤焖,生吞活剥。
每个人,哪怕伤痕累累,也不敢露出一丝虚弱,生怕下一个就轮到自己。
当然,赵顺造下的这些恶并不是我要杀他的理由。
我自己已经够惨了,没有功夫为那些比我稍微惨一点的伸张正义。
但赵顺千不该万不该害死我的母亲,拿着卖掉我的钱,纸醉金迷,却舍不得拿出一点点为我母亲治病,还将患病的她独自抛弃在城外,让她自生自灭!”
苏诩双眸充血,神态癫狂,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你们说,我该不该杀他!”
虽然这只是苏诩的一面之词,但是结合赵顺摸不清来历的发家史,以及对周遭亲人意外去世后冷淡疏离的态度,李松云和孤云子不由的信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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