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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电影一开始,庄易笙就被吸引了。
一直到电影结束,火红的残阳将立春微黑的脸映出了光彩的画面印在了他脑海里。
立春有那样俊俏的一张脸,哪怕是微黑的、有点像酱黄色的皮肤,也掩不住精致与帅气。
可是,那种帅气中又有一种蓬勃向上的野性,有一根永不屈服的脊梁。
他明亮的双眼、咧嘴笑时洁白的牙,仿佛时时刻刻都在他眼前。
或者印在了他眼底,从未离开。
庄易笙和其他人一样,中了立春的毒。
从影院出去时,他买了席慕渔的签名海报与电影剧照做的贴纸,以及一些笔记本周边之类的。
同行的朋友们都笑他,说他进去时不情不愿,出来时又喜欢得不行。
当时,他指着影院外张贴的宣传海报说:“我也可以。”
周末去爷爷家庆祝七十大寿时,有人问:“易笙,你高中要毕业了吧?将来准备做什么?是跟你姑一样画画,还是学管理专业将来继承你爸的矿?”
他说:“我要当演员。”
要当,就要做到最好。
当时最火的演员红遍东南亚,甚至有向欧洲好莱坞输出的趋势。
于是,他找补了一句,“巨星那种。”
周围人都笑着恭维他,说他志向远大。
回家后,他爸庄大强确定他真想当演员,就托关系给他介绍了相关的老师给他补课准备艺考。
在学习之余,他又去影院重刷了两遍《立春》:少年在夕阳下提起一桶水就往身上浇,水在他身上溅出四散的水花,水流在他身上蜿蜒而下、水珠淌进了两个腰窝成为他印象最深刻的画面。
庄易笙当然是很喜欢立春的。
后来看席慕渔的采访、综艺访谈,也挺喜欢他这个人。
当时的他认为,做人就应该像席慕渔这样真实,有什么说什么,用实力打服一切,成年人那套虚头巴脑的东西被席慕渔的行为处事风格一衬,就显出虚伪的恶心来。
他崇拜席慕渔身在名利场、却总在记者问出一些问题时似笑非笑目空一切的样子。
也像往那个聚光灯下、万众瞩目的名利场。
当时的他认为,做人就是要“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
在这和平世界,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之中,唯有科学创造和文学艺术是永垂不朽的。
因为立春,他喜欢电影这种艺术形式。
于是,他考进了席慕渔就读的影戏学院。
整个世界都在等待着一个叫“庄易笙”
的少年去征服,而他必定征服世界。
外面哗啦啦地下着夜雨,地暖将房间内烘得暖融融的。
庄易笙渐渐地闭上了眼。
睡梦中,他仿佛站在了世界之巅,傲然睥睨万物。
他一手擎天,双脚撑地,端的是顶天立地。
小王扛着面旗子,大摇大摆地在山间行走,一边走一边唱:“大王叫我来巡山呐,一哦一二哟……”
忽然,天地间勃然变色,轰雷阵阵,悠闲自得的小王吓得惊慌失色,立马奔来,“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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