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狗,人类最忠诚的好朋友》?
?
第二十四章
任顾宁玖想破了头脑,她也没想起来自己从什么地方跟周逢秋有过交集。
他那句话问的太过理所应当,好像她本身就该记得他一样。
天亮了,拍摄基地附近的商贩也开始了一天的吆喝,烟火气和未散去的白雾构成了这座南方小城,美丽鲜活,让人放松身心。
顾宁玖洗了个澡,换下了一身酒气的衣服,顶着湿漉漉的毛巾坐在椅子上,纤细的身躯蜷缩着,她在等着叶晏晏起床。
八点。
正是社畜上班的时候,昨晚兴奋了半宿的叶晏晏挣扎着起床,习惯性的摸出手机看了一眼,便看到了顾宁玖给她的留言。
【你说我有没有可能跟周逢秋早就认识?】
呆在江城的时候顾宁玖很少有自己的生活,去哪都会被人看着,一有点风吹草动,吴阮就会一个电话打过来,高高在上的,皱着眉头的指责她添乱,会让她乖一点,精致的像个假人,不像温柔的妈妈。
脱离江城来到北城后,顾宁玖大多时间都是跟叶晏晏在一起的,若是她真的跟周逢秋有交集的话,叶晏晏肯定是第一个知道的。
【不可能吧,你要么上课要么练琴,两点一线活的跟苦行僧一样,怎么可能会认识他呢?要是你认识他我不就近水楼台先得月了吗,还至于追个星都要找我哥帮忙?】
顾宁玖:【但是他说我忘了他了。
】
叶晏晏整个人都清醒了,抓了两把头发,发了一段语音过去:“怎么可能!
!
这什么鬼话!
!
他是不是想钓你啊!
!
顾蛮蛮你不要相信他的鬼话,就算他是周逢秋!
!
男人都是坏蛋,远离男人,刻烟吸肺懂不懂!
!
!”
比起偶像,她那不谙世事天真可爱的朋友才最危险。
顾宁玖毫无征兆的被吼了一脸,叶晏晏的声音通过手机扬声器传了出来,震耳欲聋。
她无措的揉了揉耳朵,看了一眼上铺的常诗诗,见她没被惊醒才舒了一口气。
及拉着拖鞋进了洗手间,坐在马桶上,一只手擦着头发,另外一只手拨通了叶晏晏的电话。
“你不要说话,先听我说。
“电话刚一接通,顾宁玖先发制人,”
昨天晚上我喝了点酒,睡不着就去外面坐了坐,正好遇到他,聊了几句有的没的,他问我是不是真的忘记他了,但我想了一早上,也没有想出来我跟他有什么交集。”
叶晏晏吸了一口气,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你还跟别人喝酒!
。”
“……这不是重点啊。”
“ok好,那我们来说说重点,重点就是你最好离周逢秋远一点,他不适合你。”
...
天才少女出国考察,返航途中意外坠海,再次醒来发现自己成了穿越大军中的一员。女扮男装,做皇帝身边的大红人,惊才艳艳,平战争,定天下褪下男装,遇到一个与她生的一模一样的女子。她是谁?,两个人中,只能活一个,是诅咒,还是谣言?无休止境的追杀,因为有自己要守护的人,必须活下去,前世,你为我操劳,今世,我护你,一辈子这是她对身边人的誓言。嫁给说好护她一世的夫君,却不知夫君身中蛊毒,一日毒发,亲...
高考过后,同学约我去发财,其实是赶尸。就是开着一个灵车,拉一个尸体。而且,必须再指定的加油站加油。本来一切都挺顺利,可谁知同学却在晚上奸尸,我做梦梦见女鬼求救,可却没救成。后来同学开始流鼻血,昏厥,各种出手,甚至还尿血。我问他怎么回事,他也不说。然后再一天晚上,我终于发现他奸尸。他解释说,不是自己恶心变态,实在这尸体太过真实,还有温度,跟真人一样,忍不住。...
李海冬,本是一个凡人,偶然的机会之中,被投进关押神仙妖魔的神狱,偏偏他又能自由的来往于神狱和人间。从此以后,他的生活发生了变化,庸庸碌碌的生命,变得丰富多彩起来。人...
离婚,我要离婚!小女人哭唧唧地吼道。一场意外,沈念初得罪了权势滔天凶狠残暴的龙少,被强娶回家,一言不合就宠她!混蛋!是谁说他不能人道,不喜欢女人,而且还是个gay的?都是假的!某男闻言,直接上前搂住沈念初,薄唇勾起,离婚?可以,生个娃就离!当沈念初将小包子双手奉上,丢下离婚协议时,龙洐澈迅速将她壁咚在墙角,不要脸地说道,龙太太,我可没说只生一个!...
主要人物夏云熙,傅少弦夏云熙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丢了傅少弦。她本是夏家最受宠的三小姐,一夕巨变,被逼远走他乡。三年后,她携子归来,他依然是高高在上的傅家三少,而她早已不是千金小姐。本以为他们再无机会,他却依然对她如初!新婚之夜,他冷冰冰的掐着她的下巴说,云熙,我们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