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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
“伊始”
之类,这一仗遂成了陆司令的名头被叫响的标志。
当陆司令从战场上且退下来时,日子头已经撵到了民国二十四年的秋天。
他在上海法租界有一幢公寓,此前自身一日也未曾住过,是当初因陆若拙要在复旦念书才买下来的。
刚搬来的时候,左邻右舍听闻来人是陆司令,畏惧中均带着点儿好奇。
然而一段日子相处下来,发现这陆寓仍同往常一样,既不见杀人不眨眼的兵,也不见那传闻中凶神恶煞的活阎王,只多了个身着长衫手捧茶壶、时常在蔷薇篱下哼曲的人,若是离近了听,还能发现今儿是长生殿,明儿就换了牡丹亭。
若说不穿军装不带兵,不过给人留下个“不同于一般军阀排场”
的印象罢了,那么真正使众人将陆司令看作一个“顶好相处的人”
,那还得从司令的狗说起。
陆免成爱狗,从前老司令养过一条德国黑背,他自记事起就跟此狗厮混在一起。
陆免成未曾跟人提起过的是,在陆若拙刚出生那一两年里,他对这个亲弟弟的感觉还不如对狗来得亲切——那哭哭啼啼猴子似的的小玩意儿才合该是畜牲,高大帅气聪明机敏的黑背那得是亲兄弟。
因此在入住陆寓后,他一心想要养一条跟他亲兄弟一样威风的狗。
然而在某个大雨天,陆若拙抱着一条脏兮兮湿漉漉的狗踏进家门,说是从路边排水沟里捡来的,问他家里能不能养。
陆免成瞪着那已经看不出花色的毛球,半晌憋出一句:它腿呢?
这三个字注定了此狗从一开始就得了陆司令十二万分的嫌弃,而这种嫌弃即便是邻居那位法国公使夫人曾经夸赞“天哪陆先生您家的小柯基真可爱”
也不曾消失。
然而嫌弃归嫌弃,在嚷嚷了一个月要把狗扔出去否则就打死之后,陆司令终究没能逃过自食其言的命运,任劳任怨地开启了每日遛狗的活动。
“bonjour!”
公使夫人笑着跟他打招呼。
“bonjouradaduval!”
他露出个风度翩翩的笑。
“您家的狗长得可真快,小家伙比一个月前肉乎多了!”
“它现在每天要吃半根牛小腿骨。”
他看着公使夫人身旁高大优雅的大丹犬,眼神中流露出羡慕,“小莎又长漂亮了,瞧这毛色、这身段、这腿……”
公使夫人问:“这两天怎么不见小陆先生?”
陆免成道:“说是学校搞什么活动,年轻人随他去,我省得管。”
公使夫人点点头:“那就好。
说实话前天跑马场的那一出可着实把我吓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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