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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说:&ot;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
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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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术的起源
巫术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已有&ot;巫&ot;字,说明在殷商以前就已出现了。
甲骨文时代的巫,是男巫女巫的通称,后世女巫才称为巫,男巫叫觋,据说他们能使鬼神附体,或用其他方式见到鬼神,总之是具有与鬼神沟通的功能而不同于常人。
传说有个巫,能知人生死祸福;黄帝作战前,要找他用蓍草来占卜,他的儿子巫贤当了辅佐殷王祖乙的大臣。
论起来,祖乙与黄帝年代相去很远,他们父子如果真能够活到那个年代,年龄足有上百岁了。
那个时候,巫师的地位是很高的,他们是那时最有文化的人,能将人间事向鬼神报告并把鬼神的指示带回来。
担负的责任也大,譬如天不下雨,便将巫脱去衣服放在太阳下曝晒,甚至架起火来烧,以为这就可以惊动鬼神,下雨来救他,结果烧死了不少;模仿巫术是一种以相似事物为代用品求吉或致灾的巫术手段。
如恨某人,便做人形,写上该人的生辰八字,或火烧或投水,或针刺刀砍,以致那人于死地。
如果小孩子常常落井,为避灾,常做一木偶代替小儿投入井中,这种行为称作破灾破煞。
在上古生产习俗中,稻花开始,男男女女就会在田野里交会,以促进稻谷结穗。
巫还可以利用事物的一部分或与事物相关联的物品求吉嫁祸。
只要是接触到某人的人体一部分或人的用具,都可以达到目的。
如某人患病,在病人病痛处放一枚钱币或较贵重的东西,然后丢在路上任人拾去,于是认为病患便转移到了拾者身上。
过去害人的黑巫师常常搜集仇人的头发、胡须、指甲以及心爱之物,以备加害对方。
治病也是巫师的专业,那时得病以为是中了什么邪,于是就找巫来驱邪。
用唱歌跳舞,或口中念念有词及其他奇怪的形体动作来行使法术;有时也给病人吃点药物。
巫在表现鬼神附体或作法前,自己也常要吃某些药以求得兴奋,因为他得表现出与平时不同的癫狂状态,这些药是他们一代一代靠经验积累起来的,只有他们才有和敢用;还有像占卜的时候需要将龟甲或兽骨烧出裂纹,一般人不会烧,而巫则能很快就完成,他们的确有一些别人没有的本事,于是成了招引神灵,驱赶瘟疫,祈攘灾异的专业户。
商代的君王特别崇奉鬼神,杀了许多牲口还有俘虏和奴隶去祭祀,有时候甚至要杀几百、上千人。
儒家思想兴起后,成为正统的官方思想。
子不语怪力乱神,神仙巫术的社会地位降低,加上有些巫师出入宫廷,结交权贵,介入宫廷权力争斗,在政变失败后受到严厉镇压;而野心家用巫术来蛊惑人心,制造社会动乱,历代都有,皇帝对这种人也很警惕。
从社会的表面看,以巫为职业的人不多了,但要从人的思想与行为来看,巫风实仍未减,以其他名义出现,渗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像黄历中关于什么时候出门、嫁娶、动土才吉利,扶乩请神看相算命等等,也都是巫的职能。
以巫为职业的巫婆神汉现在仍存在,换个装束,以什么高人、大师之类的面貌出现,宣称自己能与无形的神仙鬼怪沟通,能预知未来,致人祸福,总之是通灵不凡之人,是他们共同的特征,他们唯一的效果,就是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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