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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密东北乡是我开创的一个文学的共和国,我就是这个王国的国王。
每当我拿起笔,写我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时,就饱尝到了大权在握的幸福,在这片国土上,我可以移山填海,呼风唤雨,我让谁死谁就死,让谁活谁就活,当然,有一些大胆的强盗也造我的反,而我也必须向他们投降。
我的高密东北乡系列小说出笼后,也有一些当地人对我提出抗议,他们骂我是一个背叛家乡的人,为此,我不得不多次地写文章解释,我对他们说:&ldo;高密东北乡是一个文学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地理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一个开放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封闭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在我童年经验的基础上想像出来的一个文学的幻境,我努力地要使它成为中国的缩影,我努力地想使那里的痛苦和欢乐,与全人类的痛苦和欢乐保持一致,我努力地想使我的高密东北乡故事能够打动各个国家的读者,这将是我终生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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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终于踏上了我的导师福克纳大叔的国土,我希望能在繁华的大街上看到他的背影,我认识他那身友衣服,认识他那只大烟斗,我熟悉他身上那股混合着马粪和烟糙的气味,我熟悉他那醉汉般的摇摇晃晃的步伐。
如果发现了他,我就会在他的背后大喊一声:&ldo;福克纳大叔,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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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大家》华语七名家在香港名刊上文章拾零
他长得很丑,从身材到面孔,从嘴巴到眼睛,总之‐‐他很丑。
算起来我当兵也快八年了。
这期间迎新送旧,连队里的战士换了一茬又一茬,其中漂亮的小伙子委实不少,和他们的感情也不能算不深,然后,等他们复员后,待个一年半载,脑子里的印象就渐渐淡漠了,以至于偶尔提起某个人来,还要好好回忆一番,才能想起他的模样。
但是,这个丑兵,却永远地占领了我记忆系统中的一个位置。
这几年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人生、社会的日益深刻的理解,他的形象在我心目中也日益鲜明高大起来,和他相处几年的往事,时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对他,我是怀着深深的愧疚,这愧疚催我自新,催我向上,提醒我不被浅薄庸俗的无聊情趣所浸y。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了几个山东籍新战士,丑兵是其中之一。
山东兵,在人们心目中似乎都是五大三粗,憨厚朴拙的。
其实不然,就拿分到我排里的几个新兵来说吧,除丑兵‐‐他叫王三社‐‐之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一个个蛮精神。
我一见就喜欢上了他们。
只有这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站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那时刚提排长,少年得志,意气洋洋,走起路来胸脯子挺得老高,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
我最大的特点是好胜(其实是虚荣),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几个点子,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ldo;美男子&rdo;)。
可偏偏分来个丑八怪,真是大煞风景。
一见面我就对他生出一种本能的嫌恶,心里直骂带兵的瞎了眼,有多少挺拔小伙不带,偏招来这么个丑货,来给当兵的现眼。
为了丑兵的事,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找连长蘑菇,想让连里把丑兵调走。
不料连长把眼一瞪,训道:&ldo;干什么?你要选演员?我不管他是美还是丑,到时候能打能冲就是好兵!
漂亮顶什么用?能当大米饭,能当手榴弹?&rdo;
吃了我们二杆子连长一个顶门栓,此事只好作罢。
然而,对丑兵的嫌恶之感却像疟疾一样死死地缠着我。
有时候,也意识到这种情绪不对头,但又没有办法改变。
唉!
可怕的印象。
丑兵偏偏缺乏自知之明,你长得丑,就老老实实的,少出点风头吧,他偏不,他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特喜欢提建议,不是问东,就是问西,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姓郭的&ldo;郭&rdo;字读成&ldo;狗&rdo;字,于是我在他嘴里就成了&ldo;狗&rdo;排长。
这些,都使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不久,春节到了。
省里的慰问团兴师动众来部队慰问演出。
那时候,还讲究大摆宴席隆重招待这一套,团里几个公务员根本忙不过来,于是,政治处就让我们连派十个公差去当临时服务员。
连里把任务分给了我们排,并让我带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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