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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重启的人生
世界融合完成,非世界支柱的罗罗对超级英雄和融合世界的认知彻底重启,和其他普通人类一样不再记得所有漫画和电影内容,也同样忘记她和超英的经历,且此重启不可逆转。
知乎问题:突然被男神告白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知乎用户——蝙蝠家的白萝卜:
谢邀!
——这不科学!
布鲁毛陛下千秋万代一统漫威,你一个宝石居然逛知乎云吸猫,还关注了柯基犬和金毛的超级话题,过分了吧,想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下面回到正题,实不相瞒,作为一个要钱没钱要脸没脸的战五渣,这个问题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啊!
事情是这样的,答主是一只典型的种花家兔子,性格说好听点是傻白甜,不好听就是花痴加脑残,单亲家庭(不过我妈妈已经有了正在交往的男朋友,估计那小白脸狐狸精年底就能奉子成婚),刚好能摸到知乎年入百万的收入平均线,坐标美国,在哥谭大学留学。
别问我为什么一个五星红旗下成长起来的好少年居然会跑去全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哥谭留学,各位大兄dei!
你们想想,作为一个超级英雄的脑残粉,留学目标肯定就在哥谭纽约大都会这三个城市选啊。
毕竟答主当年才大二,还是个沉迷钢铁侠大眼睛的死中二,低头一看自己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这辈子可能都没法刷脸进斯塔克大厦,差点绝望的哭出声,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脑子一抽突然想去留学,就用电脑做了个曲线图对比一下这些超级英雄的出现频率和接地气程度,然后二话不说就把留学申请填了哥谭大学。
——吃我安利,哥谭好啊!
大晚上闭着眼睛瞎几把走都能撞上蝙蝠侠和他的罗宾鸟!
答主不仅是超英的个人粉,还是个红头罩x夜翼的死忠cp粉,再加上种花家的神秘结界,安全成长十八年的傻白甜答主照了照镜子,很有自知之明的摸了摸自己的路人脸,完全不觉得自己有可能在哥谭遇到超级反派然后被蝙蝠侠或者罗宾鸟英雄救美,所以连瓶防狼喷雾都没带就美滋滋跑到了哥谭。
——结果第一天钱包就被偷了。
答主英语不好,也就勉勉强强能维持个日常交流的地步,报完警之后一脸懵逼的坐在机场门口,又茫然又委屈,直接在原地哭成了一个二百斤的傻逼!
结果小偷欺负我,丘比特也欺负我。
就在我一把鼻涕一把泪蹲在机场门口哭成个智障的时候,对面路口突然开出来一辆黑色超跑,车型那叫一个炫酷,我不用看都知道车主肯定是哥谭甜心布鲁西,因为这车全球限量发行三台,另外两台分别属于纽约首富钢铁侠和变种人的x教授,除了配置高档之外只有一个特点——贵,据说卸下来四个轮子就够买下一家小公司的那种贵。
答主当时都看呆了,心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虽然我丢了钱包但是我遇上了蝉联“全球最性感男人”
称号十年的布鲁西宝贝儿啊!
他长得那么好看,还是哥谭首富!
然后车门就开了,刷的迈出来一条大长腿,还穿的运动鞋,不过下车的不是布鲁西宝贝儿,而是个绝对不超过二十二岁的英俊青年,他有着和布鲁斯韦恩如出一辙的黑发蓝眼,身材可以说是过分的高大和强悍,而且气质相当危险,看起来简直就像是某种正在捕猎的大型食肉动物,一举一动间都充满对弱者的威慑和侵略性。
我靠!
当时我就炸了!
这这这,这是布鲁西宝贝儿收养的第二个儿子杰森?陶德啊,真人比报纸上帅多了好吗?!
这也是我留学选择哥谭的主要原因之一啊!
答主半个月前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他的脸,激动的差点晕过去,摸摸小心脏,呼吸都快停了,满脑子都是得到他和得到他,二话不说直接就把他列为了人生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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