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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冬说自己已经吃过早餐过来的。
毕竟这个年节,谁家的粮食都珍贵,不过,因为用力骑车,早上吃的那一碗粥早就消化掉了,此时肚子发现咕咕的响声。
伍宗强听到声音,下意识地看了他一眼,而后说:“虽然吃过了,但是你一路骑车过来,那早餐早就没了。
你再吃一点,毕竟等会还要干活。”
“你是干活的主力,不吃饱一些,等会怎么有力气干活?”
“让你吃个饭的粮食我还是有的,你不用替我省,也省不了多少粮食下来。”
虽是这么说,伍宗强感慨。
像季冬这样的公子哥也吃不饱,更别说其他的知青了。
也难怪那些知青闹着要回城。
在乡下不仅得干苦力活,还吃不饱,住得又差。
早饭是面条。
清水煮条,放些油和盐,临出锅的时候再撒点面条。
季冬吃了满满一个在海碗。
上辈子没钱的时候,他就买面条放在冰箱里,每一餐都吃这个,省钱。
可以说,面条他是吃腻了的。
但是现在这面条,让他吃了一碗还想再吃第二碗。
不过,肚子已经撑得难受,吃不下去了。
吃过早餐之后,季冬没有休息,而是做了一些辣酱和豆酱。
伍宗强这里什么东西都有,所以季冬很快就将辣酱和豆酱给做出来了。
夹江县的人大部分都是不吃辣的,这一边的气候原因,吃辣很容易上火。
所以辣酱季冬做得不多,就那么一小瓶。
豆酱就多一些,做了两小瓶。
光是闻这个味道,伍宗强的口水就流下来了。
“我说季冬,你不是娇生惯养长大吗?怎么连这个调味品都懂弄?”
伍宗强看了看,忍不住,拿了一个小碗,舀了一勺辣酱慢慢地吃起来。
这辣酱季冬只放了一勺油,明明他看着他做,但是也不明白为什么他能将这辣椒酱做得那么香。
“在家里我不会。”
季冬脸色不变地说着,“来这里半年,我什么都会了。”
“本来来里生活品质已经下降了很多,自己再不努力多学一点厨艺,生活品质就更上不去了。”
没有肉的话,调味品也很重要。
伍宗强朝季冬竖起大拇指,说:“不错。
这辣椒酱做得很好吃,这要是里头有肉就好了。”
他喜欢吃辣。
要是这一瓶辣椒酱里头有肉的话,他能就着这一瓶辣椒酱吃完两碗饭。
太香了,太好吃了。
也不知道季冬是怎么弄的,怎么能这么好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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