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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榛愣了下,麦文澈见他不动,不满地晃了晃手,带了点撒娇的语气重复道:“我走不动了!
你抱我!”
明榛妥协了,弯下腰,一手抄起他膝弯,一手穿过他胳膊,把人抱了起来。
麦文澈算不上身材娇小的男性,手长脚长,还有点重量,此刻却蜷缩着身子,窝在他怀里,安静、祥和,像个安睡的大猫咪。
从洗手间到房间的这十几步路他把人抱得很稳,也走得小心翼翼,用胳膊撞开了房门,一边膝盖跪在床沿上,轻轻地把麦文澈放在了床上。
不自觉地轻舒了口,刚准备起身,麦文澈一下子拉住了他,嘟嘟囔囔地喊:“不许走!”
明榛觉得麦文澈应该是喝醉了。
他想起了很多年前,第一次接喝醉的麦文澈回家的场景,在那个呼气成雾的冬夜,他给他换衣服,对方闹着小脾气不肯穿,边喊着冷边往自己怀里钻。
跟现在一样,有点任性,有点黏人,有点小孩子脾气。
明榛放软了声音哄道:“我不走,我去给你倒杯水!”
麦文澈的手把衣服攥得紧紧的,放着幼稚的狠话:“我明天起床要是看不见你,我就跟你绝交!”
“真不走,我答应你。”
“拉勾!”
醉鬼伸出了小指。
明榛伸出小指跟他拉勾,麦文澈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才两秒钟,就响起了均匀的呼吸声。
入秋了,有风撩起纱窗,拂在身上有点凉寂。
明榛走到窗边关上窗,拉上了窗帘。
在公司应酬喝醉就算了,跟朋友聚餐也能喝醉,他怎么都不爱惜一下自己?这些年他都是怎么过来的?有人照顾他吗?那个分了手的前任女友,能扛得动他吗?
明榛看得眼角发涩,整颗心被揉得生疼。
他不知道这种疼是因为脑海里的哪个关键词触动的,是没人照顾他,还是前任女友。
坐在床边一动不动,就那么沉醉地看着安稳入睡的人,看着那柔和下来的五官。
第一次见麦文澈,就觉得他生得好看。
遥远站在舞台上的人,五官看不明晰,但他就是觉得他好看。
他的睫毛好长,鼻子也好挺,睡着的样子好乖。
视线从上往下,停留在那紧抿的唇。
麦文澈的唇也很好看,薄但饱满,是那种让人有亲吻欲的唇——睡着的人没有任何距离感,也毫无反抗力,似乎可以让他为所欲为。
明榛觉得喉干舌燥,咽了咽口水。
四年前对方在自己身下抗拒挣扎的场景碎片般倏然涌入脑海。
他曾发过誓不能再有任何逾矩行为,最终克制地伸手轻轻摸了摸对方的头,柔声道:“晚安。”
这天明榛就这么糊里糊涂地留了下来,不过最后睡的是旁边的客房。
经过这次周末愉快的聚餐活动后,麦文澈把明榛拉进了一个叫“舌尖上的突击队”
的群里,这群人会偶尔一起约个饭、出去野营或者周边游,明榛的日子忽然变得更热闹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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