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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第2页)

幼儿园时他每天去拍摄,上学时间很少,几乎没什么朋友。

然而童模这个职业,黄金期很短,一来是幼童时期比较可爱,二来是幼童使用的广告场景多。

等到了青春期开始发育抽条后,拍摄机会就会断崖式下跌。

拍摄减少后,留在学校的时间倒是多了,自从有次他考试不错,老师跟麦池雪表扬他,他妈畅想了一番“考个好大学以后找份好工作”

后,他便发了疯似的学习。

后来才能考一个不错的高中、接着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

其实,麦文澈所谓的“训练明榛的酒量”

藏着一丝不为人知的小心思。

自懂事起,麦文澈就没见过他爸,他妈以前喝醉了后会耍酒疯念叨叨着陈年往事——他妈少不经事的年龄跟了他爸,年轻人不顾家里反对非要在一起,学都没上完就私奔。

而20出头就生育、身无分文的小情侣根本支撑不了育儿支出,鸡毛碎皮的事情一多,两人天天吵架对骂。

后来后来的发展相当狗血,他爸去给一个富婆当司机,被看上了后果断抛妻弃子,从此音讯全无。

麦池雪本来就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中专生——还是没拿毕业证的那种,加上刚生产完没什么能力去赚钱工作,当隔壁玩具厂的老板娘说要找个好看的小宝宝几张照片印刷到包装盒子上,她立马就想到了自己儿子,从此将麦文澈推上了童模之路。

听说他爸皮囊不错,因为麦池雪喝醉了总会骂他,骂他像那个没心肝的负心汉,空有一张脸什么卵用都没有。

之所以哄明榛喝酒,是因为他深信酒品象征着人品,明榛平常太内敛太稳定、藏得太深了,他想知道这个人是不是也是那种喝醉了后才会发泄各种情绪的人。

测试证明,不会。

麦文澈心里一直有个度量衡,大概是一份可以圈圈叉叉的答卷,在一次又一次的考察后,一项又一项地给明榛打分。

喜欢我。

加1分。

太胖了。

扣10分。

这什么衣品。

扣2分。

脾气平稳不急躁。

加2分。

爱干净。

加2分。

居然会做饭了。

加5分。

喝醉了不会发酒疯。

加10分。

他刚开始只是想驯养一条听话的小狗狗,没想到小狗狗逐渐长成了招蜂引蝶的金毛犬。

所以当陶立锐这个名字高频地在明榛的聊天内容里出现后,麦文澈心里的警报立即拉响了,旁敲侧击地问这个人是谁。

明榛也没有隐瞒,老老实实交代了说是同校的高中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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