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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烦。”
方焕下了车。
覃志钊将车子停在路边,不知给谁打了一通电话,交代完毕后,将方焕落在后座的书包取出,像拎麻袋一样拎在手上,“自己背。”
方焕嘴角带了点笑意,张开手臂。
路灯斜落在地面上,将两人的身影拉长。
也许这么多年习惯了照顾方焕,覃志钊下意识地帮方焕整理衣领,将领带拆开,重新套在方焕脖子上,轻压在衬衣领下,再缓慢收回,灯光下,方焕看得很清楚,覃志钊手指修长,指腹有不少手茧。
虽是校服上的领带,覃志钊也系得十分认真。
领结很能反应一个人的性格,若领结系得较宽,此人难免有自大之嫌;若系得太过紧凑,略显小家子气;领带从掌心中穿过,收紧,再微调整一下,一个利落的领结便系好了。
尽管方焕长高了许多,覃志钊仍比他高出一个头。
覃志钊身量结实、高大,给方焕系领带时,眉眼间有一种被驯服的桀骜感,这让方焕有种蓬松的快意,就好像让覃志钊服侍自己,能产生微妙的快感一样。
“衬衣,”
覃志钊提醒道:“你自己来,还是?”
他用眼神示意了一下。
正常来讲,衬衣需要束在裤子里,方焕也看了一眼,脸颊微红了一下,说:“我自己来。”
覃志钊顺便将书包递给他,自己也转过身去,再看回头时,方焕已经完全整理好衣衫,俨然一副好学生的模样,“走吧。”
往常方焕走路总是一蹦一跳,还要叽里咕噜讲一通,什么学校轶事、新上的冰淇淋口味、让他无比厌倦的化学老师,反正统统都要讲一遍。
今天方焕走得很慢,覃志钊每走一段,都要停下来等。
每次覃志钊回头,方焕总要躲开视线,等覃志钊背对着他时,他的目光又全浸在覃志钊身上。
爸爸要送他去英国念书,是从高二就过去,还是等到高中毕业以后,这都说不准。
像这样远远看着覃志钊背影的时刻,是不是也一次比一次少了。
能带阿钊走吗,方焕有问过父亲。
方先生说他是过去念书,现在也长大了,不需要阿钊像小时候那样照顾他,况且方家在当地有自己的产业,让更熟悉国外环境的自己人做保镖更合适。
“不行不行!”
那天下午方焕在家里大发雷霆,扬言一定要将阿钊打包带走。
方先生觉得无奈,做了些让步:“那也要看阿钊自己的意愿,首先一点,你不许强迫阿钊。”
这有什么难,覃志钊就是方焕的左右手,人怎么能没有双手呢。
只是要在一个正式的场合,问明阿钊的态度,方焕还没有找准时机,况且还有一些事情他得靠秦子煜才能搞清楚,现在他不想跟覃志钊谈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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