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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夕说道:“这其实是西人发明的笔,西人古代,也就是现在,他们都用羽毛笔,就是拔下飞禽的羽毛,上面打孔,然后蘸着墨水写字。
到了后来,科技发展才有人发明出钢笔。
应该是用钢造的吧。
具体我不清楚。
不过,我带来一根中性笔,陛下也是见过的。
我来之前大多都在用中性笔了。”
“而且因为工艺的问题。
这笔老出毛病。
而后世的钢笔,可没有那么多的毛病。
一根钢笔能用好多年。”
朱元璋拿起金笔,在面前的纸上写了几个字。
纵然朱元璋没有学过硬笔。
但是朱元璋也是练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毛笔字。
自言自己的毛笔字,能够出去见人的地步。
虽然谈不上多好,但想来比后世的书法爱好者要胜过许多。
毕竟一个是爱好,一个工作技能。
但凡毛笔字写得好的人。
写硬笔一般都不错,毕竟汉字是一样的。
甚至写毛笔字的人对字形架构等方面,比写硬笔的人感悟更深。
朱元璋就是这样。
写出来的字,刚硬深刻。
倒也不差。
朱元璋说道:“这笔,倒是不错,只是毛病太多了。
还要用金子打造,天下方定,百业待兴。
容不得铺张浪费。
你在宫中尤其是这样,岂不知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今后这笔,你只能私下用,还是好好练你的毛笔字吧。
不能一直这样。”
“是。”
何夕说道。
他心中暗道:“看来,我一定要在毛笔字上下功夫了。”
此刻的朱元璋好像真是何夕的长辈一般,言语之中,有一些温情,说道:“不过,此事不急。
你前段时间,献策有功。
而今献书有功。
俺不能不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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