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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书成(第4页)

何夕说道:“这其实是西人发明的笔,西人古代,也就是现在,他们都用羽毛笔,就是拔下飞禽的羽毛,上面打孔,然后蘸着墨水写字。

到了后来,科技发展才有人发明出钢笔。

应该是用钢造的吧。

具体我不清楚。

不过,我带来一根中性笔,陛下也是见过的。

我来之前大多都在用中性笔了。”

“而且因为工艺的问题。

这笔老出毛病。

而后世的钢笔,可没有那么多的毛病。

一根钢笔能用好多年。”

朱元璋拿起金笔,在面前的纸上写了几个字。

纵然朱元璋没有学过硬笔。

但是朱元璋也是练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毛笔字。

自言自己的毛笔字,能够出去见人的地步。

虽然谈不上多好,但想来比后世的书法爱好者要胜过许多。

毕竟一个是爱好,一个工作技能。

但凡毛笔字写得好的人。

写硬笔一般都不错,毕竟汉字是一样的。

甚至写毛笔字的人对字形架构等方面,比写硬笔的人感悟更深。

朱元璋就是这样。

写出来的字,刚硬深刻。

倒也不差。

朱元璋说道:“这笔,倒是不错,只是毛病太多了。

还要用金子打造,天下方定,百业待兴。

容不得铺张浪费。

你在宫中尤其是这样,岂不知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今后这笔,你只能私下用,还是好好练你的毛笔字吧。

不能一直这样。”

“是。”

何夕说道。

他心中暗道:“看来,我一定要在毛笔字上下功夫了。”

此刻的朱元璋好像真是何夕的长辈一般,言语之中,有一些温情,说道:“不过,此事不急。

你前段时间,献策有功。

而今献书有功。

俺不能不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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