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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长得这般招人稀罕,宋三郎想,以后绝不允许辰哥儿纳妾,妻妾争宠,太费儿子。
像他们兄弟三个这样就挺好,夫妻和睦,家宅安宁,也没有什么嫡子庶子之争。
各种各样的磨喝乐,宋景辰挑花眼了,摸摸这个,动动那个,不知道要选哪个才好,三郎也不催他,站在孩子身后耐心等他选出自己最满意的。
宋景辰挑来挑去,最后选了个白马银枪的少年将军,他觉得大将军耍枪比吹笛子那个更威风。
那玩偶手里握着的长枪做工极好,枪杆镀了一层亮闪闪的银漆,枪上装饰的红缨亦是很有光泽的红线做成。
造型复杂,用料又贵,自然便宜不了,太贵的东西反而不好卖,店家直接开了个最低价六百文,三郎痛快给人付了钱,抱着儿子去往别处转。
宋景辰小手摸着长枪上的红缨,好奇问道:“爹,为什么要往枪头上拴个红缨呀,是为了好看么?”
三郎笑道:“不光是为了好看,行军作战时亦可鼓舞士气。”
最主要的原因宋三郎没有同小孩说,长枪最重要的目的乃是杀人,一切设计自然也为了成为杀人利器,枪头尖是为了锋利,菱形设计方便刺杀后拔出,而这红缨乃是为了吸附鲜血,防止敌人的血迹顺着枪杆流下造成打滑,不利于握持。
在战场上,无论进攻还是防守,长枪都具备其它兵器不可比拟的优势,乃是作战的不二之选,宋三郎上辈子的兵器正是一把鬼影夺魂枪。
宋景辰没有选像宋玉郎的玩偶,却选了手持长枪的将军,三郎忍不住摸了摸儿子的小脑瓜,目光里的缅怀之色一闪而逝。
时候已经不早,待会儿辰哥儿该困觉了,三郎抱着孩子开始往回走,今日买了一大堆有用没用的小玩物,宋景辰也忘记要吃的了,只顾低着头研究他新买的玩偶。
此时,宋景茂正与族里几个年纪差不多大的半大小子一起,三叔做了官,两个幼弟又分别拜入南陈北萧的名下,这次出来,茂哥儿明显感觉到周围几人对自己态度的变化。
几人正走着,茂哥儿感觉到似有人盯着自己看,回头望去,灯火阑珊处站着一紫衣姑娘,四目相对,小姑娘脸色微红,低眉颔首,娇羞地掠了掠发丝,掩饰不自在。
紫衣姑娘乃是宋景茂给人做账房时,掌柜家的女儿,名唤盼儿,两人不过是见过几次面,话都没说上几句,奈何少男少女情怀总是春,情窦初开的年纪,一切来的都很自然美好,两个人都对彼此有了好感。
曾经的宋景茂,人生理想再简单不过,赚得些许银钱,娶一房贤妻,夫妻二人好好过日子。
只是如今,他的想法已经完全改变。
“各位兄弟,景茂身体有些不适,一会儿怕是不能饮酒,不想扰了大家的兴致,今日便先到这儿,改日景茂再给各位哥哥赔罪。”
“有无大碍,可需要哥哥送你回去。”
族长家的孙子宋景昌关心道。
“多谢大哥
关心,只是有些头晕,想是染了风寒,回家休息一下便好,大哥不用管我。”
微微拱手,宋景辰翩然离去。
身后几人看着他,其中一人道:“茂哥儿这一身白衣端得是风流,引得好多小娘子看他,倒叫我们成了陪衬。”
宋景昌翻了翻眼皮,心道,说得好像你穿的不是白衣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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