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驿站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七章 印象的改变(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三十七章印象的改变

很快,凌正道就开车到了上河村。

没有进村子就在村头处,就看到一排排的平房小作坊,而酱色的污水就是从这些小作坊中排出来的。

“程哥,这都是生产什么的,怎么还有这么多塑料袋?”

看着眼前如同垃圾场,却挂着“上河村民营经济开发区”

牌子的小作坊,凌正道大感惊讶,这种家庭式作坊也好意思叫开发区?

“塑料颗粒,就是从废旧塑料袋的二次加工,工艺简单,投资小获利大,这在中平县有很多。”

程斌对这些竟然很了解。

“国庆,你去他们的排污口分别取样,程哥你和我去找负责人谈谈。”

凌正道说了一句,就皱眉忍着恶臭,向一家只有三间瓦房的加工厂走去。

程斌见状,连忙跟上了凌正道。

王国庆厌恶地看了凌正道一眼,让自己去取水样,门都没有,要取自己取去。

显然他把凌科长的忍让当成懦弱的表现。

徐芳却是一副准备看戏的模样,而且她发现凌正道完全无视自己的存在,这让她非常的恼火。

“汪汪……”

一阵狗吠声传来了,凌正道抬头一看,也吓了一跳,七八条大狼狗从那些小作坊里冲了出去。

这是要放狗咬人吗?凌正道看着狼狗向自己的捷达扑去,更是大惊,车旁是王国庆和徐芳。

“妈呀……”

看着狂吠而来的狼狗,王国庆喊了一声妈,也不管徐芳,便自顾地转头就跑。

徐芳虽然叛逆,却也没见过这样的阵势,看着那些气势汹汹的狼狗,一张小脸吓的惨白。

凌正道不及多想,从地上摸起半块砖头直接就砸了过去。

这些狼狗品种都不纯,也没有什么凶性,只是那种见人狂吠的土狗,你越怕它,它就越凶。

凌正道这一砖头扔下去,就把几条扑向徐芳的狼狗,吓的四散而逃。

只是有两条追王国庆的狼狗,似乎见王国庆好欺负,对他却是紧追不舍。

“赶紧上车!”

凌正道快步走到徐芳面前,抓住她的衣领,就将其塞进了车中。

那些土狼狗虽然被吓的散开,但是却还在四周转悠,指不定那只狗就张嘴咬人一口。

徐建平让凌正道带着徐芳,这要这小姐被狗咬了,那可就不好交待了?

凌正道把徐芳推上车,自己面对几条土狼狗。

几条土狼狗对着凌正道狂吠,却是不敢靠前,似乎他们对扔砖头的这人有些顾忌。

凌正道从小在农村长大,对于农村的土狼狗很了解,他先是大吼一声,又做了一个从地上捡东西的动作,那些土狼狗立刻就四散而逃。

“看来这里的人不欢迎我啊?”

看着散开的土狼狗,凌正道感觉这次调查,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顺利,而且他感觉这肯定死马立坤在故意使坏。

“救命啊……”

就在凌正道暗自想着的时候,却听到一阵带着哭腔的呼喊声。

王国庆?这货该不是被狗咬了吧?凌正道这才想起王国庆,虽然不喜欢这人,但是也不能看着他被狗咬吧。

可是一会头,凌正道就忍不住想笑,那追王国庆的狼狗,早就不知了去向,而王国庆不知怎么就跳进了臭水沟。

原本衣着光鲜的王国庆,此时却是狼狈又滑稽,衣服和脸上满是黑泥,头上还顶着一个白色塑料袋。

热门小说推荐
穿书:男主,请退散

穿书:男主,请退散

穿书男主,请退散由作者如若珍惜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穿书男主,请退散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总裁蜜蜜宠:娇妻有点甜

总裁蜜蜜宠:娇妻有点甜

男友和妹妹珠胎暗结,她转头就嫁给了令人闻风丧胆的商业帝王陆景深。不仅如此,听说她捧得了明星,做得了公关,开得了公司?是超级赛车手?还是闻名世界的金牌设计师?这是什么宝藏女孩!!!从遭人唾弃的可怜鬼,转身变成万人仰望的女神,追她的人更是从晋城排到了京都。见识到某女人气的陆先生一把将人揽进怀里收起你们的痴心妄想,这是我的女人!众人恍然,还没反应过来,一个小包子突然跑出来抱住了景宁的大腿,粑粑坏!这明明是我的女人!...

隐婚娇妻:帝少,别乱来

隐婚娇妻:帝少,别乱来

为了救哥哥,佟言签下卖身契,成为商界帝王的私宠小娇妻。传闻他冷漠倨傲,权势滔天,不近人情?NO,传闻都是骗人的!真相是他把她捧在手心里,花样不断,宠上天!一场盛世婚礼,霸占了娱乐圈的头版头条。谁知三天后,佟言揉着受伤酸软的小腰,递来一纸离婚协议。尉迟骁,我受不了了!签字离婚,我们好聚好散!男人云淡风轻的接过,关门落锁。离婚?你先离开床再说...

冥婚鬼嫁:我的鬼王师父很撩人

冥婚鬼嫁:我的鬼王师父很撩人

我是个被哑道婆收养在乾坤庵的女孩,天生不能见阳光,哑道婆告诉我,等我过了十八岁,我才能和正常人一样。但自我过了十八岁生日,我则陷入噩梦之中,我不是正常人,我是个鬼生子,而且,更加离奇的是,我的师父,他是我前世的男人,因我和他产生了不伦之恋,之后,我身边渐渐发生了很多诡秘可怕的恐怖之事...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