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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施法者对于一个团体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
在这个有魔法的世界,施法者不仅是强大的战力,还是生产力。
最起码两个人的吃饭应该不成问题了。
这可是原本相当困扰李哲的一个问题。
毕竟两人带着的干粮,恐怕都不够格鲁特一人一顿饭吃的。
格鲁特的胃口太大,在塔兰城自有记忆以来就感觉几乎从未吃饱过。
现在有了施法能力的格鲁特自带烧烤摊,两人进入山区之后,立刻转身化为猎人,开始尽情的捕捉山区中各种各样的小动物用来果腹。
这下卡巴尔山区的动物们彻底倒霉了,要知道一个战力堪比战职者的双头食人魔就足够横扫这片贫瘠的丘陵山区了,这里是处于相对安全的人类国度,既没有什么大型生物,也没有满山跑的大型魔兽。
至于那天偶尔碰见的那头巨熊,好吧!
他连双头食人魔自己都打不过,格鲁特的小脑袋只是给自己加持一个强壮,上去就能把巨熊摔得七荤八素。
更别说还有李哲,李哲手中的步枪和格鲁特的萨满法术两相结合,成了卡巴尔山区无敌的存在,连成群的灰狼碰见两人也要吃瘪。
这一段跑路的旅程对格鲁特来说可以说是天堂一般的日子,不仅仅是因为能够吃饱,而且每天为了吃而努力,然后亲手将逮到的猎物做成美味的食物,将它送进自己的肚子,那种饱腹感和温暖感,这比起过去,对格鲁特简直就是世上最完美的生活。
人生真是幸福啊!
如果此时格鲁特的语言能力足够的话,他一定会脱口而出这样的感叹。
但是两人中的李哲却不能只是这样,吃饱了,他还要考虑两个人的未来。
“或许应该去南方?”
李哲贫乏而有限的本世界地理知识让他很难做出足够准确的判断。
他的原身原本只是塔兰城贫民窟里的一个孤儿,从没学习过任何知识,他对这个世界有限的常识都是通过左邻右舍的闲聊以及去酒馆里偷听得到的。
这样的他能有什么见识。
他只知道,塔兰城属于塔兰伯爵领,现在他们既然是在塔兰城犯了事儿,那么离开塔兰伯爵领地是必然的选择,那么周围对李哲有吸引力的就只有南方的泰瑟米尔了。
那里之所以吸引着李哲,是因为李哲在贫民窟的酒馆里曾经听说过泰瑟米尔是周围附近地域中施法者最多的城市,泰瑟米尔和塔兰伯爵领同属于蔷薇花公国,但是泰瑟米尔却是蔷薇花公国的首都,远比塔兰城更繁盛,人口更多,那里有许多正式的法师,据说还有施法者们的乐园,法师协会。
那是个集聚了无数法师智慧的圣地,对李哲这样立志成为施法者的人有着很强的吸引力。
无论如何他都必须成为法师。
否则他如何穿越时空。
他可没忘了,他那个惫懒的金手指启封的秘籍,可是需要魔力来驱动的。
他可和格鲁特这样只凭着血脉就能自行领悟魔法的怪物不一样,严格来说,人类中似乎也有类似于格鲁特这样凭着血脉传承就能学会魔法的异类,他们叫做术士。
可是李哲却没有这种天赋,他还是需要像是普通人一样,后天一点点积累和学习才可能成为法师的。
这天晚上,吃饱喝足之后,躺到了的格鲁特在旁边一会儿就鼾声如雷,这一段时间,营养充足,格鲁特长得越发肥硕起来,就像正常的食人魔的体型那样,肚子开始鼓了起来。
而那个原本长在脖子上的小脑袋也变得越来越大,向着正常的食人魔的第二颗脑袋的形状进化。
李哲自己也慢慢习惯了和有这两颗脑袋的格鲁特相处。
而不会像刚开始那样,时常会产生某种怪异感,就比如,当他和格鲁特说话的时候,习惯于看着对方的眼神说话,但现在,有时候竟然会不知道究竟该瞅哪个?
这让李哲会有种自己是在和两头食人魔相处的错觉。
一头是格鲁特,一头是格特鲁。
这真是……好在人是一种习惯性生物,很多时候人的习惯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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