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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李清风的生死他是不在意的,但李清风无论做任何事情的触感魏墨离却是能感知到的,现在身上的刀伤依然疼,魏墨离咬牙忍受,看着名叫“李清风”
的少年熟睡模样,不禁吐槽他的心真大,这样都能睡着。
骂骂咧咧着,很快魏墨离困意上涌,也睡了过去。
第二日,李清风醒来之时,发现胳膊被一根竹竿捅着,抬头看去,一个头发散乱,面上沾了些污垢,浑身破烂看不出是衣服的叫花子半蹲着正拿竹竿捅着自己。
见李清风醒来,乞丐停下动,“年轻人,你占了我的位置。
去去去,一边去。”
李清风环顾四处,才发现旁边有一黑烂棉毯,上面放着一个有着豁口的瓷碗。
“哦,抱歉!”
李清风连忙站起身让位置。
乞丐也没再说什么,坐了下来,津津有味啃起了从怀中掏出的两个热气腾腾的肉包。
虽然乞丐脏兮兮的,但是肉包却很干净,白白的面团如宝玉一般,散发着无尽诱惑。
李清风并没走,肉包香气不断钻入鼻中,少年肚子咕咕响,吞咽着口水。
有些饥肠辘辘了,李清风不再去看大嚼肉包的乞丐,摸了摸身上,还剩些碎银,吃顿饱饭还绰绰有余。
出了巷子,清晨,行人不算太多,一夜繁华喧闹的开封城仿佛才刚刚进入沉睡。
走在街上,李清风打算先寻些吃食填饱肚子,然后看情况是否返回朱仙镇取包裹长剑。
思索着,突然发现路上的行人看着自己,还指指点点,眼中有好奇和一丝畏惧。
李清风所过之处,行人纷纷避让,仿佛遇见瘟神一般。
李清风有些疑惑,难道自己脸上有花?发现那些人的目光聚焦在自己背后,这才幡然醒悟,背后传来的刀伤疼痛让李清风知道这些行人为何这般反应。
后背白色衣衫被昨晚刀伤染红大片,李清风看不到,但想必应该有些惨不忍睹、触目惊心吧。
‘唉,先去寻家药店再吃饭吧。
’李清风叹息道。
从一家名为“回春堂”
的药店出来,李清风后背已经被包扎好,店主比较热心,送了他一件半旧的蓝色衣衫。
肚子的饥饿感更明显,但是初出茅庐的少年看着已经人来人往的大街,却发现自己举步维艰。
摊开手,两枚铜钱静静躺于掌心,治伤药费就将钱去了八|九,这让李清风有些无奈和苦涩。
行在路间,已没人再注意他。
换了一身干净蓝衫,掩去刀伤,李清风就如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漂泊在江湖之中,自生自灭。
“热气腾腾的馒头,刚出炉香喷喷的白面馒头,三文钱一个啦!”
路边小贩中气十足的吆喝,招揽顾客。
李清风脚步挪动到摊前,双腿如生根般再也移不动了,双眼盯着馒头,口水津|液在口中生出。
“客官,刚出炉的馒头,您要几个?”
小贩搓着手带着笑意问道。
李清风沉默片刻,“可否便宜一些?”
这话说出口费了李清风很大勇气。
卖馒头的小贩笑意更浓,“客官说笑了,我这本来就是小本买卖,一个馒头三文钱,不贵了。”
“我只有两文钱,可否卖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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