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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炎笑着道,“等我先洗漱。”
他叫来了店小二,打了洗脸水,好好地洗漱了一番,又换了一件衣服,才和十分激动的程飞霜一起出了客栈,到街上逛逛。
这座平顶镇,坐落于常山脚下,平常时候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镇子,镇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隔三天便有一次大型的集市,镇民们生活也极为富庶。
每隔三十年,这个镇子便有一次与寻常集市完全不同的大型集会,从晋国五湖四海赶来的人们,会在这场集会中出售手中用不到的东西,甚至有一些晋国之外的西蛮小国武者,也会来此与人们交易一些新奇的东西。
食盐、珍惜药材、武器、金属矿石等等,应有尽有。
林炎也是抱着能不能找到一些稀奇的玩意,提升自己实力的心思,陪着程飞霜逛着街。
身为顶尖武林世家程家的掌上明珠,程飞霜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逛街的女人最恐怖,整座镇子大大小小的金饰店、玉石店、胭脂水粉店都逛了一遍,买了不少簪子、发饰、玉佩以及胭脂水粉,还给林炎挑了几身衣服。
之前林炎的穿着都是以素雅为主,加上林炎本身清秀的容貌和少年的稚嫩感,给人一种林家禁欲系小弟弟的感觉,程飞霜给林炎挑的衣服,多是以金色为主,辅以暗色,加上身上配饰以及发簪,整个人的气质都提升了不少,一举一动仿佛都充满了一股霸气,即便是久居高位的程立农都有所不及。
林炎换上衣服从屋内出来的时候,程飞霜不由得看得痴了,愣着神,旁边的人提醒了一声,才如梦初醒,俏脸上升腾着一缕红霞。
“小哥生得可当真是俊俏至极。”
成衣店的老板赞了一声,不少入店的人也不由得赞叹。
林炎看了看身上,苦笑着摇摇头,道:“这也太高调了。”
他甚少在衣服上花心思,穿着舒服就够了,不会考虑外在的搭配,穿着这一身衣服出门,只怕到哪里都会成为焦点。
“穿着。”
程飞霜上前理了理林炎身上没处理好的褶皱,嘻嘻笑道,“好看,你这模样说是天下第一美男子都不为过。”
林炎摇摇头道:“男子汉大丈夫,需要长得这么美干什么?”
不过看到程飞霜笑颜如花般灿烂,心中一动,说道:“算了,你喜欢,我便穿着吧。”
程飞霜顿时如同吃米的小鸡般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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