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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一天一夜,凌云又累又饿。
离开姑姑和秦明月,虽然有些不舍,但他终究是拿得起放得下的人,要拯救秦明月,挫败始平王颠覆大华的阴谋,金陵是必须去的。
当然要快,上前线找韩太师修复丹田才是自己的最终目标。
对于前途和各种凶险的未知,他并不害怕,毕竟这才是闯荡江湖,一切未知才是最好玩的。
当然他也不是完全心里没底,最起码知道自己的敌人很强大,不是依靠武力可以对付的。
另外就是自己在暗,敌人在明,这就有了许多可以操作的空间。
没有人认识自己,只要不报真实姓名,就不虞被人盯上。
想到这里,他的心情莫名好起来,竟然不知不觉哼起歌儿。
“春天里那个百花香,
浪里个浪里个浪里个浪,
火红地太阳当头照,
照到了我地破衣裳……”
他身外套的衣服还是狗娃他爷爷那身老农下地干活穿的裤褂,果然是破衣裳。
但架不住他“浪”
啊,心情好就感觉一切都好,初冬的阳光都十分温暖。
这首歌就是他的写照,“没有吃,没有穿”
才是他的真实境况。
转过一片树林,却见路边停着几辆马车,二十几个人正坐在路边吃饭,许多人拿着饼子惊愕的看着他。
一位年过花甲的方脸老汉噗嗤一笑。
“这位小哥唱曲好有趣,如今刚刚入冬,怎么说是春天里呢?”
如今青天白日,这么多人赶路,想必也不是坏人,虽然前线在打仗,但对中原腹地的人来说还太过遥远,不至于看谁都小心戒备。
凌云微微一笑,“这位大叔,四季更迭是自然现象,但也是人硬分出来的,当初定下四季的人如果说落雪才是夏天,那么现在人们就会认为刚刚入夏,所以……我心有春天,便处处春天。”
凌云说得玄妙,说完便拱了拱手潇洒前行。
老汉却听得颇为惊讶,目中光芒闪烁,扭头看向一个黄脸汉子。
那黄脸汉子微微点了点头。
正好凌云走过老汉面前,虽然身形洒脱,但肚子却不争气,咕噜噜直响,声音还挺大!
老汉哈哈大笑,“这位小哥,想是走得路远了,我看你身无长物,不如坐下来吃点东西歇歇脚?”
凌云是不想惹麻烦的,毕竟吃人嘴短,总不能吃了就走,要是跟他们闲聊,得耽误不少时间。
但他终究没有内力在身,就是个普通人,吃饭喝水是人体必须的生存条件,武功高强没有用,照样能被饿死。
他一拍大腿,“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如此就讨扰大叔了。”
“小哥客气了,出门在外,互相帮衬还不是应该的。”
老汉让人取出干粮、咸菜、肉脯和清水让他食用,“路上不比家里,吃食简单了些,小哥将就一下。”
“大叔,您才是客气,这还叫简单?对我来说那就是山珍海味呀,两天没吃饭了我都!”
凌云说完便甩开腮帮子风卷残云,吃得唏哩呼噜,这叫一个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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