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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燕京一日(第2页)

陆凯的外形条件很好,哪怕在黑暗中,都看得出来是个大帅哥。

附近早就有美女女跃跃欲试了,只不过这个女孩儿抢先了。

陆凯翻手拿起一个酒杯,新开了一瓶啤酒往里面倒:“你就敢喝不认识的人的酒?不怕下药啊!”

女孩儿接过酒杯:“我又不傻。”

看来是常客了。

说实话,绝大部分普通人,对酒吧的好奇就在于不知道酒吧里究竟什么样子。

很多人去过一次后就不会去了。

而酒吧的常客无论男女都是比较喜欢玩儿的。

陆凯摸出烟和火,给自己点燃,然后继续看手机。

女孩儿也拿出了自己的烟,点了一根。

酒还好,烟这种东西,就没多少人敢在酒吧这个环境下抽别人的了。

酒里面无非就是可能被下药什么的。

捡尸?有很多女人甚至好这一口,主动给机会。

但是烟里面万一是加了料,那一辈子可就交代了。

女孩儿喝了几口,凑拢陆凯:“怎么不听歌啊,闷头看手机?”

陆凯转头,注视着这个女孩儿。

鼻子很精巧,眼睛很有神,装扮也不是特别特立独行。

大美女说不上,年龄不够,小美女一枚。

陆凯顺手搂住女孩儿:“在这种酒吧,酒是第一,女人第二,音乐只能排第三。”

真要听音乐,去小酒馆比酒吧好。

女孩儿朝着台上努了努嘴:“不喜欢摇滚?”

“喜欢啊,不喜欢这种。”

陆凯很直接:“水平太次。”

“这乐队业务能力都不熟,估计每天都忙着泡妞去了。”

“也没练练家伙事儿。”

女孩儿哈哈大笑:“泡妞也是练家伙儿事儿嘛。”

“再说了,这水平在酒吧里已经很好了。”

陆凯摆头。

女孩儿这种认知,就是完全的对地下音乐不了解。

地下有些摇滚乐队,不比娱乐圈的知名乐队差多少。

他们进不了娱乐圈,有很多原因。

比如长得太丑,比如写歌不行,比如主唱稍微次一点,比如团队没有雄心。

但整体上不会比圈里的差多少。

台上这组嘛,别说娱乐圈的门儿,娱乐圈外的大马路,他们都挤不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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