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毫无自觉青萍剑:“为什么?”
绝仙剑道:“你打架时候我冲上来和你嘀嘀咕咕,你想想剑修什么反应。”
青萍剑沉思几秒:“把我们一起祭出去?”
诛仙四剑沉默了,倒也是。
李庭松已经凭借剑匣的威力将失去白骨精加成的大骷髅消耗地差不多了,就差最后一剑就能给这场战斗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剑修耍帅这个情结大概是从小培养的,李庭松腾身跳起,指挥着十六柄飞剑正要来个“万剑归一”
直指大骷髅眉心,就差那么一丁点的时候——
另一柄闪着青色光芒的长剑洞穿骷髅的后心,大骷髅瞬间散架。
李庭松的万剑归一归了个寂寞。
小剑修哗一下趴倒在剑匣上,一方面是脱力,另一方是心碎了。
陈拂衣自散架的骷髅后缓缓走来,漫天的骨屑犹如纷扬的白雪,在他身侧扑出一条白骨路。
飞出的夏礼回到陈拂衣手中,后者挽了个剑花,拂去剑身上沾上的骨屑。
“这也太帅了。”
杨晓天方才离得远,只看见一人持剑而来,白骨铺路,燃得不要不要,现在走近几步才发现,“我靠,是陈前辈。”
紧接着,“夏夏夏、夏前辈。”
杨晓天结结巴巴地把后半句话说出来。
知道我国有一群修仙的大佬是一回事,亲眼看到剑便成人是另一回事。
这受到的刺激不是同一个等级啊!
“这就是传说中的剑灵吗?”
林初深吸一口气,“我一会儿上去要个签名的可能性大不大?能当传家宝哦。”
夏礼抬头看着仍旧乌云盖顶的结界,颇有些惊疑地道:“咦,你刚刚没把结界破开?”
陈拂衣眯了下眼,屈指一弹,一缕剑气笔直射向骨屑堆积的小鼓包。
连续密集的讥笑声传开,密密麻麻的骨架扭着身子有韵律地起舞,杨晓天三人顿时迷瞪起来,三名散修和天灵宗的外门弟子也没坚持多久,就被骨头架子摄去了魂。
李庭松原本也逃不掉,不过青萍剑顺手给他来了一下,让他和剑匣躺到了一起。
“天魔舞?”
夏礼挑眉。
“天魔舞是什么东西?”
青萍剑没见过这种后来演变的功法,他也不受天魔舞的影响,就看着一堆骨头架子在面前七扭八扭,和看个上下乱飞的嗡嗡嗡蚊子差不多。
夏礼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想了想道:“就是就是看着看着你就沉迷了,然后被摄走魂魄的一种功法。”
青萍剑似懂非懂,“和白骨摄魂幡差不多的东西?”
夏礼:“那可能还不如摄魂幡。”
白骨精的天魔舞跳的卖力,耳畔似有莺莺燕语娇柔声软,悦耳的铃铛响声更添几分缱绻缠绵。
然而站着的剑修与六个剑灵却仍然无动于衷。
“她要跳到什么时候?”
杏花村出了个福娃娃,家人疼,村人夸,福气无边乐哈哈。强势偏心奶我就是偏心囡囡,你们不满那也得忍着!炫孙狂魔爷你问这是什么?我家囡囡给我泡的人参灵芝茶!温柔溺宠娘女娃儿要娇养,囡囡别动,这活让你哥哥做!实力争宠爹囡囡,爹带你玩飞飞,骑马马,快到爹爹这来!柳玉笙在家人身后笑得像朵花。一支金针医天下,空间灵泉百病消,陪伴家人红红火火,可是有个男人总往她闺房钻。笙笙,今天还没给我治病。那个王爷,虽然我是神医,可是我真的不懂治精神病。我不是精神病。你是。我不是。他是权势滔天的南陵王,世人都说南陵王风光霁月君子谦谦,如天上明月圣洁。可是当他有了柳玉笙,他就变成了疯子。为她,不疯魔不成活。(男女双洁,护短,绝宠,治愈!甜甜甜!一路甜到底,全程无虐,欢迎入坑!)...
穿成这样在房间等我,你在期待什么?游轮上,她被霸道的男人压在窗沿,步步紧逼。一家三口,爹地最丑!还有腹黑毒舌萌宝不嫌事儿大,强势卖萌,美人姐姐!我是小鲜肉!当我媳妇儿有前途!...
确认过眼神,你是本王要宠的人。上一世,被渣男贱妹耍的团团转,家破人亡,身败名裂,被所有人唾弃。对他恨之入骨,见他如蛇蝎。而他却对她宠入骨。这一世,看清了渣男贱妹的真面目,出门,右转,请走好。她只想着要怎么样紧紧的抱着他的金大腿。某王爷将腿伸出来给你。...
别人的穿越都是到了架空大陆享一世荣华。颜落的穿越是满满的扎心。一次不够扎两次,两次不够扎三次被那个人换了三个不同的造型杀死,到后来颜落发现死的美一点都挺难的。以为事不过三,故事该结束了?跟老天爷认真你就输了颜落再一次醒来,发现故事又双叒叕回到了原点。而那个人颜落劳资这辈子不追你了行不?给条活路!楚白行,歇歇也好,这辈子换我来追你...
...
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喜欢,在一起,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