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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了一天的街,晚上回到酒店,菜花呈大字摆在床上,“哎呀,他娘的,总算当了一回人,要不然我都忘了咱也是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主啊。”
“秦哥,啥时候去草一炮去,这都多久没开荤了。”
“什么草一炮?”
白莲不解的问道,清纯、白嫩的脸上很是疑惑。
菜花撇了撇嘴,不耐烦道:“懒得理你这个白痴,这事你去问秦哥,他最想跟你干的就是这事。”
我瞪了他一眼,边替白莲揉搓着淤青的小脚丫,“菜花,滚回你的房间去,老在我这瞎转悠啥,滚犊子。”
菜花咬着香烟,举起手无奈道:“得,以前咱哥俩一个铺,现在你有了娘们不要哥们,走就走,妈的,你们做的时候小声点!
别打扰老子睡觉。”
“滚滚!”
我笑着挥手驱赶他,心底却很是快乐,有回到最初的那种感觉,虽然我俩很菜到处挨打,却可以肆无忌惮的打闹,远比现在生活的轻松、快乐。
“夜叉,你没事吧。”
白莲见我脸色有些失落,捧着我的脸问道。
我挑眉苦笑道,“没事,腿不疼了吧。”
“不疼了,明天再也不穿那尖鞋了。”
白莲躺在床上,娇嗔道。
“那叫高跟鞋,既然不习惯,以后就都不穿了。”
我笑道。
说着搂着她温软的身子,靠在床头仔细的思考晚上鬼市的这一步棋该如何走。
若是鬼市对邪宗是一视同仁的则好说,若是他们偏袒邪宗,那就只能另想法子了。
NC市很大,鬼市并不好找,不过这难不倒我,用八卦幻象一看,哪里的气场最杂,必然就是鬼市。
晚上十二点后,我们几人往鬼市走去。
夜晚,灯火斑斓,星星点点的灯光与城市的霓虹灯宣告着这座古城依然保持着年青的活力,凌晨时分,街头不时有飞车党、酗酒的男男女女踉跄笑骂而过。
我和菜花咬着香烟,夜风卷着我的刘海,不时掠过我的眼际,眼睛有种酸酸的错觉。
菜花少有的安静,突然抬起头问道:“秦哥,有多久了?”
我摸了摸脸上冒出的胡茬,黯然笑道:“整整一年了,从咱哥俩闯入北山以来!”
我想到了与菜花在酒吧大闹,跟着酒醉的娜娜,遇到了雨靴男以后,从此几乎就告别了纸醉金迷,放浪形骸的都市生活,甚至连好好的醉一场都成了奢望。
看着走过的那些男男女女,我和菜花都黯然无色,因为我们都觉得自己苍老了,与现实的都市生活诀别了。
包子兄弟还好,他们从小在世家长大,对都市那种“青年生活”
没有体验过。
诚然,我们生活在一个即接近人,又远离常人的圈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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