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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啊?在修仙界放点血应该不是什么很要紧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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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栖之的手抱住天萝的脸颊,注视着她。
魂族,极难与他族诞下魂族,需天时地利人和,才会诞下混血魂族。
三百年前,柳慎被他炸死,本不该活着,但他用了那半颗魂珠里的秘术,以一团血肉重塑肉身。
而他的身体里有柳慎的血,所以才能用这部分血脉围困住以魂族秘术裹以血肉重塑肉身、寻常办法难以伤毁的柳慎,再以新生魂珠的力量燃尽他的血脉,灼毁其神魂肉身。
重塑肉身的秘术只能用一次,燃血灭魂之术不能中断,柳慎很谨慎,所以必须要让柳慎相信他不如他,迫不及待以真身出现。
这么做唯一的坏处就是他的血脉与神魂会从内部一点点崩坏。
三百年前,他还没有足够力量使用这秘术。
三百年后,因为与天萝双修,因为天萝的血,因为新生的属于自己的魂珠,他足以使用这秘术。
传承的魂珠更强的是无上秘术,可本身的灵力是比不过那颗被爱意饲养长成的只属于自己的魂珠的。
天萝听到了反派的心声,她的眼睛都红了:“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用别的办法杀掉他?!”
反派神色轻松,多年结于眉宇间的暴躁散去了,他抱着天萝,低头亲了亲他的额头。
“因为我厌恶自己,这是毁掉它最好的方法。”
如果不是天萝,他不会费这么多心思——想要同归于尽完全可以自爆魂珠,三百年前他试过一次。
天萝:因为厌恶就宁可毁掉吗?人家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你可倒好,伤敌一千自损也一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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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不是太任性也太骄傲了一点啊?!
之前完全没有前情提要吗?
天萝紧紧抓着他的衣襟:“那你也用那个秘术重塑肉身!”
陆栖之抱着她轻抚着她的背,声音就在她耳旁:“重塑需要自身血肉,最后还是与现在没什么不一样。”
他说起这些时,语气高兴极了,好像这是天底下最令他高兴的事:“天萝,我这一身脏血要消失了,你高不高兴?”
天萝快被这反派给搞疯了,你说你的魂珠都长出来了,我踏马怎么会高兴啊?!
半个时辰前要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她一定死死拖住反派不让他出来发疯!
陆栖之低头,轻轻亲吻她的唇,语气缠绵:“天萝。”
天萝脑子都快炸开了,拼命搜索着刚学的那些魂族秘术里有没有办法能够挽回现在的局而。
怎么办啊,这反派怎么这么疯啊?!
他心里也没有个吐槽欲,她平时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他心里藏着这么个计划!
陆栖之闭上眼睛,浑身忽然发出一阵紫光来,那紫光瞬间将天萝也包裹住了。
天萝一下就感觉到胸口热热的,涨涨的,有什么东西正用力挤开自己的肌骨神魂,钻进她的体内。
她原本就高的体温现在更高了,被无数紫雷劈砍的麻痛铺天盖地而来。
天萝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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