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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小妖精(第1页)

自从来到异世界之后,罗德就慢慢发现,没有准确的计时工具,真的非常影响效率。

出门,赶路,发现猎物,遭遇巨龙,猎杀母牛,一天的时间,不知不觉就已经过去了大半。

等罗德啃完牛腿,再思考了一会人生。

太阳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开始西落了。

“该回去了,我可不想在晚上赶路。”

虽然狼的黑暗视觉很不错,罗德本身也是有昏暗视觉的。

狼在夜晚的狩猎能力,丝毫不比白天来得差。

但费伦的夜晚,可比白天要可怕的多了。

很多危险的怪物,只会在夜晚出没,最典型的就是不死生物。

其实狼人也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夜行生物,广为流传的狼人传说,大多都是发生在某个夜晚。

罗德显然还没有能完全适应自己狼人的身份。

吃完牛腿后,还剩下了一根很粗很长的牛骨棒子,如果没有武器,完全可以把它拿来当武器用。

不过罗德的爪子非常锋利,完全不需要骨头棒子。

这玩意,拿去给小狼崽子当磨牙棒倒是不错。

另一边,狼群早就啃完了母牛的身躯,只留下了一条粗壮的后腿,和一副血淋淋的骨架。

这些骨架子想要带回去太麻烦了,丢在这里算了。

一条牛腿,一根牛骨棒子,足够让老狼和小狼啃很久了。

“走吧,我们回去了。”

罗德一手拎起了牛腿,一手拎着牛骨棒子,朝巢穴的方向挥舞了一下。

这时他发现,自己右臂上的伤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

拎着一条几十斤牛后腿,都没有感觉到什么不适。

狼人的自愈能力,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厉害。

或许是因为,他只伤到了皮肉,并没有伤到骨头的原因。

自从罗德独自猎到了一头母牛之后,狼群看向他的眼神就出现了许多变化。

队伍前进了一阵后,罗德突然发现,有几头狼老是在自己身边乱晃悠。

罗德仔细一观察,最后发现,这些狼一直在行进之中不断调整着自己的站位,从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将他牢牢保护在了中间。

今天出门的时候,罗德可没有这种待遇。

“我这算是见习首领正式上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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