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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野牛(第1页)

由于没有计时的工具,所以罗德很难确定,狼群行走多少时间,才能从巢穴到达水源地。

他自己大概估算了一下,他们差不多已经行走了两个多小时。

以狼群的行进速度,他们大约走出了十公里左右。

这个距离,对狼群来说并不算远,发足狂奔的话,一小时不到就能回到巢穴了。

但是到了这个距离,其实它们已经走出狼群划定的狩猎场了。

要不是母头狼确定前方就是河流,罗德他们其实应该转向或者回返了。

在荒野中行进了这么久,狼群自然有遇到过几次猎物。

野兔、野鸡、鸟雀、老鼠,荒野之中最多的就是这些小动物。

狼抓小动物的本事,也是非常厉害的。

狼的爪子,天生就适合刨土,就算小动物逃到了地洞里,要是没有其它出口,被狼一堵住,基本上不可能逃脱。

不过既然前方有河流,罗德自然不会把时间,浪费到捕捉这些麻烦的小动物身上。

除了兔子会肥一点,其它的比如老鼠这些,就算抓住了也没几两肉。

浪费力气在它们身上,完全没有必要。

狼群的狩猎行动,完全是由罗德来决定的,他不想抓小动物,其它狼也只能听从。

“我好像闻到水流的味道了。”

又走了好一会,罗德终于在空气之中,闻到了水流的气息。

与此同时,一股浓厚的草腥味也顺着风飞入了他的鼻腔。

“这是?”

“是野牛群。”

母头狼回答了罗德的疑惑。

“野牛!”

这可是上好的肉食来源,一头成年野牛,足以让七头成年狼吃饱了。

而且生牛肉不需要烹饪,也非常美味。

地球上本来就有生吃牛肉的传统,据说这种直接从牛身上切下来的牛排,味道非常甘甜??

罗德并不是西餐爱好者,也从来没有吃过这种零成熟的牛排。

但是对比臭烘烘的地精,牛肉就要好上太多了。

当然,如果能把火升起来,罗德其实更愿意吃熟的。

只是荒野之中,杂草灌木虽然多,结实的木头却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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