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贝克街和猎犬
福尔摩斯住在贝克街,那里是他的公寓,原本他是一名侦探,但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他觉醒了“信使”
而作为一个侦探,他自然是不会相信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多半是某些宗教洗脑用的工具
福尔摩斯与其他侦探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他敢于大胆的想像,尽管那看起来天马行空,但这正是他的优势
他最开始根据不同的证据,对于“信使”
做出了不同的推理,但在排除掉一些不符合基本逻辑的猜测后,就只剩下了一种可能——
“信使”
真的存在
他在经历了一年零一个月的考察,论证和大胆的猜测之后,很快的接受了这个事实,他对于自己推理出的真想总是坚定不移
他花了两周的时间去了解这个“信使”
,这支笔似乎很好交流,他能够把自己想要表达的话写下来,而且他也有自己的名字——终末之笔,这个名字很难听,不过福尔摩斯也没有给它换名字的打算
至于这个笔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他一开始就没打算去问,反正就算真的是特殊的超能力,他多半也一辈子用不到
不到一年时间,他就第一次使用这个“信使”
,那大概是1859年的僵尸新娘事件,尽管最后的真相不是“信使”
,而是确确实实是人在搞鬼
但他在与凶手对峙的过程中一不小心陷入了危险,而他亲眼看着那支笔从自己的口袋里伸了出来,滑倒了自己的手里
然后自己就被那支笔操控着打伤了凶手,那时候他根本就没有动,全程都是那支笔在操控自己
后来他遇见了华生,两人一见如故,很快就成了朋友,华生是一名退伍军人,不过那时候他还没有把“信使”
的事情告诉华生,因为他在查阅资料时得知“信使”
只有自己能看见,就算告诉他,也多半会被认为实在开玩笑
用那支笔画下的物件仿佛就像活了一样,不过他并没有因为那支笔的特殊能力而依赖于它,后来华生知道了,提议他画钱,不过他并没有同意
画的钱太多会引发货币膨胀,经济危机,到时候他就会以一己之力把整个英国的经济拖下水
后来他们又接到了一桩案件,就是巴斯克维尔猎犬事件,侦探的本能告诉他这件事的真相不简单
其实他最开始对此不感兴趣,但当医生向福尔摩斯讲述案件疑点的时候,他选择了插手
他们第一次与巴斯克维尔猎犬相见是在贝克街162号,那时天还很暗,周围没有一点光亮,再加上工业革命后大量蒸汽机的使用,这片地方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
福尔摩斯和华生走在了街道上,就在刚刚,他们在巴克斯维尔家族的庄园里破获了这桩案件,指正了这桩案件的真正凶手——普斯台顿,也杀死了他作案的猎犬
他们都以为这件事结束了,华生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写成了书
而就在这时候,这只猎犬又出现了,它的出现证明了传说是真的,而且还以一种极为恐怖的方式出现了
福尔摩斯拦住了华生,双眼直勾勾的看着黝黑的迷雾里,但华生好像什么也看不到,那时候,福尔摩斯就明白了,这也是一只“信使”
而且他似乎能自由变换自己的外貌,在他变成了三个头之后,华生居然能看见它了,嗯,看样子还可以实体化
胡曼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在几个小时内,和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登记形婚。她有前男友贼心不死,他有未婚妻纠缠不休。胡曼大吼黎成泽,我们离婚!可婚还没离干净,却被骗上了床,失身又失心。直到某天,她看着男人阴寒的双眼,才知道两家旧恨未消,两人是多年仇人。胡曼赶紧逃跑。可跑到哪里,男人追到哪里,还有一个跟她很像的小包子眼巴巴地看着她,妈妈,你不要我了么?黎成泽,你跟我说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农村的小瞎子,居然接二连三被村里的那些小嫂子小婶子调戏,这是怎么样的一种体验?...
这是关于一个长生不老的男人跨越两千年的故事,在每一段历史的角落里都曾经留下过他的名字。他曾经是一些人心中的噩梦,也曾经把一些被噩梦困扰着的人们唤醒。故事的开始他的名字叫做吴勉,故事的结局他的名字叫做无敌。...
南明冥帝遭遇暗算重生于同名同性的方天身上,但谁知道方天居然是出名的废物赘婿。从此,方天一改之前废物模样,张狂至极,无人敢惹。...
我不是村长,却胜似村长,因为村长的性感婆娘和萝莉女儿,都和我纠缠不清。...
几万方家军被屠,方将军一家百口,含冤赴黄泉,唯有嫁入侯府为新妇的次女,得夫君怜惜,将银票缝入一双绣鞋中,星夜送出百里,夫妻生别离岂料还是落入歹人之手,产下二女,换了灵魂,护幼女,救夫君,为亲人洗冤,她发誓一定要血刃仇家,祭奠死去的爹娘和方家军的英灵。...